当前位置: 首页>传媒>理论研究>

产证加名上海暂未收契税 获赠房屋出售缴税20%

时间:2011-09-01 21:22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房贷还清的,产证加名字只需支付工本费100元左右 ■市财税热线:婚前房产证加名字不在免契税范围内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炉后,对婚前房屋产权的确认成为不少夫妻关注的焦点,如果房产证上没名字的一方要求“加名字”,需支付哪些费用? 近日,南京传出消息,称婚前房产

■房贷还清的,产证加名字只需支付工本费100元左右 ■市财税热线:婚前房产证加名字不在免契税范围内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炉后,对婚前房屋产权的确认成为不少夫妻关注的焦点,如果房产证上没名字的一方要求“加名字”,需支付哪些费用?

近日,南京传出消息,称婚前房产加名字需缴纳契税。而记者昨天从上海多个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本市对夫妻在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只收工本费,暂无征收契税之说。

婚前房产加名长尾理论,南京征契税

据媒体报道,从8月23日起,对在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字,南京地税部门开始征收契税,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与类别征收3%的契税。婚后共同房产增加名字则暂不需缴纳契税。

以一套评估价为100万元的房产为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提出房屋所占权属比例的情况下,房屋产权比例将按照夫妻双方各半划分。具体的计税方式为“评估价格的一半×3%契税税率”——也就是说加个名字需缴纳15000元契税。

此前,南京对婚前房产证加名字的行为,只收取百余元的工本费。

不过,对于这一问题,青岛、苏州等城市的房管部门与税务部门“说法不一”:产权登记中心称“暂不征税”,税务部门则表示“理论上要缴税”。

夫妻产证加名,本市未收税

昨天上午,闸北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窗口工作人员称,如果是夫妻一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且没有贷款,需带好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等,两人同时到场办理,全部手续费加在一起也就100元左右。在二楼契税缴纳窗口,税务工作人员也明确答复,夫妻一方在产证上加名字不用缴契税。

记者又采访了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杨浦、浦东、宝山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答复大致相同:在产证上加夫妻一方的名字“暂不需要缴纳契税”。但是如果贷款没有还清,手续要复杂一些,夫妻双方得先到贷款银行的支行申请“抵押变更”手续,并做公证,但也不需要缴税,费用大约需300元左右。

[各方说法]

财税专家:“加名征税”合理不合情

从“不收税”到外地个别城市“要收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后,房产证“加名字”这个原本操作起来“不太成问题”的行为,如今却面临税收负担。

财税专家:

“加名征税”有法理依据

财税专家认为“从理论上说得通”: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波浪理论,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与以往不同的是,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生效后,‘房产证加名字’的行为实际上造成了房屋权属发生变更,因此税务机关根据规定征收契税在法理上并无不当。”

但也有专家私下表示,在这个“节骨眼”上收税有点“合理不合情”。“契税是重要的地方税种,从媒体所报道的市民反应来看,部分地区‘加名征税’的操作显得比较仓促,仍有必要出台具体的征收细则。”

财税热线:

免契税范围不含产证加名

昨天,市财税热线工作人员(工号88318)表示,根据目前执行的契税相关规定,“婚前房产‘加名字’的行为,不在规定所列的免税行为范围之内。”

记者根据该工作人员指点,查阅了“沪地税地[2004]116号”文件。在这份由市财税部门转发的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中提到,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显然中国评论网,婚前房产加名字不属于“不征契税”的范围。

知情人士昨天透露,目前本市税务部门已关注到此问题,并开始对相关情况进行排摸调查。

[链接]

夫妻财产界定方式

除了给产证加名字以外,还有通过析产或婚前财产公证等来解决产证“信任危机”。

●析产据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介绍,所谓析产,就是分割共有财产驾照理论考试,就夫妻而言,析产往往发生在离婚时。《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院是不支持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婚前财产公证 王展表示,婚前财产公证是指结婚前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的范围。从效力上讲,该公证仅起到证据的作用。

●赠与赠与与其说是用来规避《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还不如说用来规避限购,但其中法律风险不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