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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不合格公务员的“逐客令”

时间:2016-07-08 09:0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王正军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提出了“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同时明确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道德标准,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健全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提出了“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同时明确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道德标准,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健全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据新华社电)
     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道德是调整人类行为的规范,公务员职业道德,从广义上讲是党在新形势下用来约束人们从政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属于道德范畴,具有一般道德特征,但又是一种特殊的道德现象,具有强烈的政治性;狭义上讲是指公务员这个广大群体内的每一个人,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时,应具备的思想品德和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对公务员政治信仰、工作宗旨、职业理念和道德品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对不合格公务员下的“逐客令”和最后通牒。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细细品读“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这24字的同时,深感受到了砥砺和鞭策,催人奋进。这包涵了忠诚可靠的坚定信仰,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操,敬畏法治的良好作风,严于律己的自我批评精神。
      为政清廉从古至今人称颂,公仆德高继往开来胜前贤。人民群众对公务员的期盼,早已不仅是为官清廉,还要踏实肯干,开拓创新,以实实在在的成绩让老百姓日子越过越好,让国家越来越富强。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各种诱惑相互交织,少数公务员仍存在信念动摇、精神懈怠、作风飘浮、不作为乱作为、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明显差距。
      因此,只有恪守公务员职业道德,把“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当做最起码的要求和最低标准,鼓励先进、淘汰后进。紧抓发展主线,围绕推进发展这一中心,迎难而上,脚踏实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理念、以扎实苦干的作风,拿出实实在在的招数,在工作上落实到位,政策上配套到位,力量上配置到位,督查上跟踪到位,各尽其责,合力推进,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一个目标一条心,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唯有如此,则不愧党和人民重托,民族复兴可待矣!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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