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出“巡察式”整改?

时间:2019-05-23 11:17来源:评论网 作者:周露 点击:
《宋书·吴喜传》有道:“防微杜渐,忧在未萌。”要杜绝“巡察式”整改,需强化巡察前“未巡先改”,做到抓早抓小,在“问题”还未巡察出来之前,先“剜痼割瘤”,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患于未然。
      近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各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反映了部分地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对巡察督察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避重就轻不提供关键核心材料、编造理由不提供或以种种理由拖延推诿等等问题。在巡察“回头看”中试图以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蒙混过关”。究其原因,部分地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仍存在侥幸心理应付了事,对彻查、彻改、彻办存在畏难心理,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试图以最简单的“表面”资料或“表面”整改解决问题。中央各项督察巡察范围一再扩大、督察巡察“回头看”惩处力度一再加大,而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的问题却始终无法根绝,我们要如何才能真正地走出“巡察式”整改?
   《宋书·吴喜传》有道:“防微杜渐,忧在未萌。”要杜绝“巡察式”整改,需强化巡察前“未巡先改”,做到抓早抓小,在“问题”还未巡察出来之前,先“剜痼割瘤”,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患于未然。一是坚持开展“自查式体检”。各级党委政府应认真对照借鉴各地巡察反馈问题通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长效机制,将巡察前置整改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二是坚持以“清单制”落实整改。各级党委政府应在“自查式体检”后,主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项开展跟踪问效工作,坚决落实抓成效。
   《礼记大学》中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 要杜绝“巡察式”整改,需理清问题的“症结”所在,严禁为“应付”巡察而整改。这种本末倒置的应付式整改,主要源于部分地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巡察工作是政治上的“健康体检”,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监督,发现问题和线索,通过多种方式,亮起“红灯”、敲响警钟,目的是解决问题。而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片面的认为巡察就是查办案件,就是处理干部,这是没有洞悉巡察的本义,走进了认识的误区。各级政府应始终明确,巡察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摆正对巡察工作的态度是落实整改的先决条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做到“三步走”。一要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党委 (党组)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二要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并建立整改台帐,对账销号,做到整改一项到位一项。三要整改必须“回头看”。各级政府应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对评估整改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并根据整改情况分阶段督察,做到整改必真改,走出“巡察式”整改。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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