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下文称“指引”)正式出台并施行。7月初,《机构投资》得以率先一睹真容。 为私募开辟对冲渠道 据悉,银监会向各银监局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下发了《指引》。 2009年3月11日,“厦门信托•震雷先行者”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开始募集资金。这是国内首个公开亮明身份的期货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涉足国内商品期货市场,和当时尚未推出的股指期货。 然而当年4月,该计划被厦门银监局叫停。 2010年4月16日,股指期货正式上市,为阳光私募参与做空创造了条件。 “近期,信托公司获得参与股指期货的入场券,是管理层鼓励信托行业发展的一种表现。”分析人士指出。 《指引》全文共27条,规定了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相关条例。 在投资顾问方面,《指引》规定,除了无重大违法记录、合格的管理团队等条件外,公司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资金并不算高投资理财,之前做投资顾问的准入资格就是1000万,”业内人士称,“该指引的条文与之前预想的差不多,关键点在于20%的做空额度,指引的出台意味着借道信托平台的阳光私募可以进行做空。” 阳光私募,国外称作对冲基金,但在国内只能做多,不能做空。 有私募界人士表示:“之前是用自有资金在做,以公司名义开的账户,但是规模做不了太大。” 多家阳光私募对参与做空持积极态度。 相关人士指出:“私募基金体制比较灵活,乐观一点预计今年年底会参与进来,目前也在和一些机构合作,帮忙一起设计产品。” “一旦相关配套设施到位,将会很快参与,相关产品和策略都有了成熟模式。”私募界人士称。 亦有不同看法。一家跨越多领域投资的私募总经理称:“股指期货是一个中性的工具,短时间不会对市场起到很大的作用,对一个工具的使用主要看操盘者的经验和技能,这才是最重要的,盲目的一拥而上,估计最后80%的阳光私募要在上面亏钱。” 在今年6月举办的“2011年中国信托业峰会”上,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闵路浩指出,《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已获得通过。 不过闵路浩亦指出:“关于信托证券账号的放开问题目前管理层并无明确指示,尚需时日。” 做空额度20% 对于套保业务理财软件,《指引》规定,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参与套期保值交易时个人理财,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集合信托计划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10%。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20%的做空额度,意味着还不能完全做空。 对于套利业务,《指引》规定,信托公司单一信托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股指期货的风险敞口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80%,并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则。 《指引》规定,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相关人士表示:“参与做空隐含的风险较大,很多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很多都做得比较保守,资金安全是第一位。” 同时《指引》明确指出结构化集合信托计划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指引》指出, 信托公司申请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最近年度监管评级达到3C级(含)以上。 具有接受相关期货交易技能专门培训半年以上、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从事相关期货交易1年以上的交易人员至少2名,相关风险分析和管理人员至少1名,熟悉套期会计操作程序和制度规范的人员至少1名,以上人员相互不得兼任,且无不良记录。期货交易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直接参与期货交易活动或风险管理的资历,且无不良记录。 此外,《指引》还首次对参与期指信托业务的期货公司提出了要求。期货公司必须满足的四项基本要求大致如下:第一,按照中金所的会员分级制度,具备全面结算会员或者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第二,最近年度监管评级应达到B级以上。第三,应具备二类或某些特定级别以上的技术资格。第四,有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风险准备金余额。 参与股指期货亏钱是大概率? “机构参与投资股指期货的准入资金是100万,杠杆可以放大五倍,股指期货短期涨跌很大,投机性较强,大家多是做短线,即使开始是套保,最终也演变成了投机,亏钱是大概率。”一位华泰长城期货的内部人士表示。 阳光私募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套利,这多少意味着国内阳光私募向对冲基金的巨大转型。但业内资深人士多不乐观。 有人士称:“阳光私募长期以来都是炒中小盘,挖掘成长股,但目前仅有沪深300为标的股指期货,私募投资者一下子还不能适应。” 相关公募业人士称:“公募其实已经有了一定的做空额度,但是进行对冲的公募基金还很少中国评论网,何况私募的投研力量并不如公募。” 信托界人士亦称:“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的交易指引已经下来,但是批准的额度尚未明确,但即使参与资金不多也要很谨慎,因为杠杆太大,风险太高。” 更有券商界人士透露:“股期现在制度很不成熟,成了一部分人的“印钞机”比如券商系期货公司,研究实力是一方面,重要的是和有关部门及企业长期以来积累的关系,这些都提高了隐形的准入门槛。” 沪上规模较大的一个合伙制私募合伙人称:“暂不考虑参与股指期货,我们一向是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情,我们的稳健也来源于此。” 一方面是投资标的对私募发展创新的制约,另一方面是银行和信托平台对私募蛋糕的瓜分,私募行业腹背受敌已很久。 责任编辑:NF052 (责任编辑:佚名) |
高层论坛 | 省部长论坛 | 理论探索 | 强国论坛 | 党政建设 | 政策研究 | 军事纵横 | 区域发展 | 风云人物 | 时事观察 | 小康中国 | 海峡两岸 | 艺术纵横 | 文明时代 | 本站专访 | 房地产风云 | 外商投资 | 企业风云 | 城市评论 | 新闻评论 | 经济评论 | 时政论坛 | 国际论坛 | 民生论坛 | 深度看点 | 财经论坛 | 教育留学 | 传统文化 | 科技探索 | 母婴频道 | 征婚交友 | 时尚购物 | 评论电视 | 评论电台 | 民风民俗 | 国学儒风 | 妇女儿童 | 糖酒文化 | 航空航天 | 中评音乐 | IT数码 | 美食频道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云南 | 辽宁 | 黑龙江 | 湖南 | 安徽 | 山东 | 新疆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湖北 | 广西 | 甘肃 | 山西 | 内蒙 | 吉林 | 福建 | 贵州 | 广东 | 青海 | 西藏 | 四川 | 宁夏 | 海南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 陕西 | 亚太聚焦 | 晚霞溢彩 | 运动竞技 | 两会频道 | 人社保障 | 欧洲频道 | 国际经济 | 一带一路 | 物联网 | 新硬件时代 | 非洲频道 | 美洲频道 | 澳洲频道 | 财富领袖 | 新疆建设兵团 | 网络金融 | 特色小镇 | 互联网+ | 国际交流 | 科技创新 | 实业发展 | 聚焦海外 | 产业联盟 | 脱贫攻坚 | 投资发展 | 智慧城市 | 科技工业 | 会议专题 | 民政工会 |
信托参股指引出台 对冲基金门槛1000万
时间:2011-09-01 19:58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次
2011年6月28日,《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下文称“指引”)正式出台并施行。7月初,《机构投资》得以率先一睹真容。 为私募开辟对冲渠道 据悉,银监会向各银监局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下发了《指引》。 2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 精彩文章
-
- 马光远:保卫民众财富是货币政策的伦理底线
保卫民众,而不是让民众的财富缩水,应该成为中国货币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基本伦理底线。...
- 总理撰文释惑全球增长动力源
在世界经济增长疲软,国际上存在中国经济还能否发挥“稳定器”“发动机”作用的担忧下...
- 涉“飞单”理财公司人去楼空 警方立案
■ 2000万 理财 产品成飞单追踪 通州17人投资2000余万买理财产品变飞单一事有了最新进...
- 国管公积金放宽贷款额度
从今日起,国管公积金中心调整申请人账户余额划线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
- P2P行业监管出台在即 门槛3000万高还是低?
晨报讯(记者 姜樊)P2P行业监管出台在即,但对于一些行业标准仍未有定论。昨日,一则...
- 叫停近十年代客理财有望重启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为适应投资者财富管理需求,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 马光远:保卫民众财富是货币政策的伦理底线
- 中央文献网
- 中国全国人大
- 中央统战部
- 中共中央党校
- 毛主席纪念堂
- 邓小平纪念馆
- 中国台湾网
- 中央档案馆
- 中央综治委
- 中央编制办
- 中国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最高检
- 解放日报网
- 中国外交部
- 中国国防部
- 中共青年团
- 国家发改委
- 中国教育部
- 中国科技部
- 中国工信部
- 中国国家民委
- 中国公安部
- 中国监察部
- 中国民政部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社保部
- 中国国土部
- 中国环保部
- 中国住建部
- 中国交通部
- 中国铁道部
- 中国水利部
- 中国农业部
- 中国商务部
- 中国文化部
- 中国卫生部
- 国务院法制办
- 国务院新闻办
- 国务院扶贫办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家防腐局
- 中国人民网
- 中国新华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网网站
- 中国光明网
- 中国日报网
- 美国美联社
- 俄通社塔斯社
- 法国新闻社
- 中国新闻网
- 中央联络部
- 紫 光 阁
- 自助游网站
- 中纪委监察部
- 路透社中文网
- 京东商城网
- 英国国通社
- 有 券 网
- 中国靓号网
评论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