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抓好第一批主题教育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主线,并就落实第一批主题教育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通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扎实开展第一批主题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根本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主线,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才能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笔者认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化理论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学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研究问题,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精心准备讲好党课,突出针对性讲深讲透讲具体,回答好人民群众所期所盼。要进一步查深查实问题,对照“5+3+X”专项整治要求,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思想作风、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拿出解决办法。要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尤其要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下决心解决一批制约改革发展、群众关心关注、影响作风形象的突出问题。 此次主题教育,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实际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主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压实责任,把握节奏,掀起热潮,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佚名) |
高层论坛 | 省部长论坛 | 理论探索 | 强国论坛 | 党政建设 | 政策研究 | 军事纵横 | 区域发展 | 风云人物 | 时事观察 | 小康中国 | 海峡两岸 | 艺术纵横 | 文明时代 | 本站专访 | 房地产风云 | 外商投资 | 企业风云 | 城市评论 | 新闻评论 | 经济评论 | 时政论坛 | 国际论坛 | 民生论坛 | 深度看点 | 财经论坛 | 教育留学 | 传统文化 | 科技探索 | 母婴频道 | 征婚交友 | 时尚购物 | 评论电视 | 评论电台 | 民风民俗 | 国学儒风 | 妇女儿童 | 糖酒文化 | 航空航天 | 中评音乐 | IT数码 | 美食频道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云南 | 辽宁 | 黑龙江 | 湖南 | 安徽 | 山东 | 新疆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湖北 | 广西 | 甘肃 | 山西 | 内蒙 | 吉林 | 福建 | 贵州 | 广东 | 青海 | 西藏 | 四川 | 宁夏 | 海南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 陕西 | 亚太聚焦 | 晚霞溢彩 | 运动竞技 | 两会频道 | 人社保障 | 欧洲频道 | 国际经济 | 一带一路 | 物联网 | 新硬件时代 | 非洲频道 | 美洲频道 | 澳洲频道 | 财富领袖 | 新疆建设兵团 | 网络金融 | 特色小镇 | 互联网+ | 国际交流 | 科技创新 | 实业发展 | 聚焦海外 | 产业联盟 | 脱贫攻坚 | 投资发展 | 智慧城市 | 科技工业 | 会议专题 | 民政工会 |
聚焦主线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
时间:2019-07-01 11:36来源:评论网 作者:霞满天 点击:
次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做好乡村治理“这篇大文章”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 中央文献网
- 中国全国人大
- 中央统战部
- 中共中央党校
- 毛主席纪念堂
- 邓小平纪念馆
- 中国台湾网
- 中央档案馆
- 中央综治委
- 中央编制办
- 中国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最高检
- 解放日报网
- 中国外交部
- 中国国防部
- 中共青年团
- 国家发改委
- 中国教育部
- 中国科技部
- 中国工信部
- 中国国家民委
- 中国公安部
- 中国监察部
- 中国民政部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社保部
- 中国国土部
- 中国环保部
- 中国住建部
- 中国交通部
- 中国铁道部
- 中国水利部
- 中国农业部
- 中国商务部
- 中国文化部
- 中国卫生部
- 国务院法制办
- 国务院新闻办
- 国务院扶贫办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家防腐局
- 中国人民网
- 中国新华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网网站
- 中国光明网
- 中国日报网
- 美国美联社
- 俄通社塔斯社
- 法国新闻社
- 中国新闻网
- 中央联络部
- 紫 光 阁
- 自助游网站
- 中纪委监察部
- 路透社中文网
- 京东商城网
- 英国国通社
- 有 券 网
- 中国靓号网
评论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