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治理

时间:2019-07-08 10:58来源:评论网 作者:李清 点击:
《意见》指出:要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全面推行移风易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华网623

意见指出:要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全面推行移风易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

培育文明乡风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强化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要加强村民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经常性开展有群众性精神文明的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具有代表性的人或事,注重典型引导,用榜样激发向上向美的力量。

培育文明乡风要重视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蕴含丰富的哲学思想和道德理念,这些哲思理念可以为拓宽乡风文明培育路径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一要充分发掘乡村传统优秀文化的深厚底蕴与内在价值,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等方面的作用,使之成为助力乡村治理的精神动力。二要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其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

培育文明乡风要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不仅是基层社会实现民主管理、自我治理的重要方式,更是中国村落传统文化、乡风文明、集体道德和现实生活的真实缩影。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树立积极文明的新风尚。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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