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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柳国贸”商业项目用地性质竟然为“公共设施”

时间:2011-09-23 22:46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法制网记者 霍仕明 张国强 《法制日报》6月11日和13日两次报道辽宁省海城市为规避新拆迁条例,频出“撤销房产证”、法院“先予执行”等拆迁怪招,在网络上传播后引广泛关注。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海城市动用种种怪招拆迁,无非是急于上马“西柳国贸”项目,而这一项目建

法制网记者 霍仕明 张国强

《法制日报》6月11日和13日两次报道辽宁省海城市为规避新拆迁条例,频出“撤销房产证”、法院“先予执行”等拆迁怪招,在网络上传播后引广泛关注。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海城市动用种种怪招拆迁辽宁朝阳房产信息网,无非是急于上马“西柳国贸”项目,而这一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拆迁、环评等手续要么没有,要么混乱不堪,让人不得不怀疑“软暴力”拆迁是在为违法商业项目开路?

建设用地规划受质疑 记者采访获悉,海城市此次拆迁事件中,所涉土地将用于建设“西柳国贸市场集群项目”,其一期工程“西柳国贸皮革皮草城项目”已经在4月份举行奠基仪式,急待对周边房屋实施拆迁。

记者采访时拿到了一份关于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据该证记载显示:用地单位“辽宁远中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名称“西柳东区商贸集群皮草城项目”,用地性质“公共设施”,用地面积“432750平方米”,建设规模“887477平方米”。发证机关为“海城市城乡规划局”,发证时间为“2011年2月23日”。

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引起争议最大的是关于“用地性质”一项。从项目名称“西柳东区商贸集群皮草城项目”来看,显然应该是商业用地,但是规划许可证上的用地性质不知道什么原因变成了“公共设施”。

据知情人士讲,政府之所以将本应为“商业用地”的用地性质变成是“公共设施”中国评论网,其目的是为了应对新拆迁条例中“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这一规定,向上级部门上报,因为只有这样才顺利审批。虽然用地单位为“辽宁远中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但是这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却不能给开发商。待依据这一手续办完征地手续,并完成拆迁工作后,再将用地性质由“公共设施”变更为“商业用地”辽宁房产网,另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给开发商。

另外,虽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标注了用地面积“432750平方米”,但是记者从海城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2月16日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中了解到:规划用地面积432750平方米中有78036平方米为一般耕地,“由于不符合用地规划正在争取农转用或进行土地增减挂钩解决用地指标,其用地手续正在完善办理中。”这不难看出,在78036平方米为一般耕地尚未办理农转用的情况下,规划部门对其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信息公开在政府遭拒在法院受阻 2011年3月23日,西柳东区部分业主接到了西柳镇拆迁办的一份通知,称:“根据海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西柳东区房屋进行拆迁请示的批复和海城市第十五次规划委员会立项批准,该区域已被列为拆迁区域,请业主三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镇政府动迁办办理回迁安置事项。”

部分业主在接到此通知后辽宁锦州房产网,曾要求有关部门出示《拆迁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但并未得到回复。

被拆迁户王守林于4月13日针对“西柳国贸”项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书面公开立项审批的文件;要求海城市规划局书面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要求海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书面公开拆迁许可证及作出予以拆迁许可的依据。始终没有收到答复。

在此情况下,王守林于5月24日向海城市人民法院邮寄了起诉状,将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海城市规划局和海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公开上述的相应信息。5月26日,海城法院签收了邮件。

“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收到诉状后七日内应作出是否立案的通知,可是法院虽然已经收到诉讼快20天了,但是我们至今没有接到立案通知。”王守林的妻子李彩霞说。

记者曾在数天前向海城市有关方面发出了一份采访函,要求提供“西柳国贸”项目的立项手续、土地手续、规划手续及环评手续等。但是截止记者发稿前,没有收到海城市有关部门的任何回应。

150多人包机参加“西柳国贸”奠基仪式 据媒体报道,西柳国贸市场集群项目规划用地3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18万平方米,投资总额210亿元。4月27日,西柳国贸市场集群项目举行了隆重的奠基仪式。有报道称:有150多人专程包机来到西柳,参加“西柳国贸”项目奠基仪式。

据报道称,此项目将于2012年9月份开业运营。令人担心的是,目前仍纠缠于拆迁工作尚未动工的“西柳国贸”项目,能如期开业运营吗?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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