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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高利转贷乱象:公务员套取银行资金

时间:2011-09-25 13:22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为银行工作人员,我之所以愿意跟你讲这些,是因为我知道这种事情多了,我觉得这是一种金融乱象,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6月初的一个下午,坐在记者对面的一位男士表情略显严肃。 他是福建省龙岩市一家银行机构个贷业务的负责人。他说的“这种事情”,指的是当地有不少公务

为银行工作人员,我之所以愿意跟你讲这些,是因为我知道这种事情多了,我觉得这是一种金融乱象,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6月初的一个下午,坐在记者对面的一位男士表情略显严肃。

他是福建省龙岩市一家银行机构个贷业务的负责人。他说的“这种事情”,指的是当地有不少公务员套取银行低息贷款资金,高息存放在投资或担保公司,然后由担保公司以更高的利息放贷出去。

因为这种情况在当地屡见不鲜,这位负责人甚至感到了一丝茫然:其一,从现状分析,不少企业确实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需要的资金,银行的坏账率也还正常;其二,如果这一行为涉嫌高利转贷,那么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获取资金,继而高息贷出的模式又该如何判断?

“高利转贷罪”在刑法1997年修订后出现。按《刑法》第175条的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给他人浙江在线,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虽然部分区域转贷行为屡见不鲜,但举目全国,因高利转贷罪被判刑的较少。比如,福建省到2006年底才出现第一例高利转贷案的宣判;而上海更是到2010年才出现首例宣判。

转贷生意

李陈从银行贷出的钱,成本是月息8厘左右,而他放款的收益月息3分往上走,“在这行我还是新手,利息没有收得很高。”

李陈(化名)是厦门一家投资咨询公司的负责人,1年前从当地一家股份制行离职后,现在经营着周转几百万资金规模的“民间借贷”生意。

“借出去的钱一半是从银行借来的浙江工业大学,一半是亲戚朋友凑的。”他说,从银行贷出的钱,成本是月息8厘左右(即月息0.8%,年息9.6%),而他放款的收益月息3分往上走(年息36%),“在这行我还是新手,利息没有收得很高,高的一般都到(月息)五六分了。”

因为熟悉银行业务,套取银行的低息资金然后高利转贷给其他人,李陈知道他现在做的业务涉嫌“高利转贷”。

不过他称,一般不会让银行的人知道他实际在做放贷生意。他有多套房产,大多是用自有房子抵押申请消费贷款,旧一些的房子抵押贷款较难申请时,就把房子过户给熟悉的亲戚朋友,然后买家再去申请按揭贷款付款给他。

“如果银行受托支付查得严一些,问题也不大,可以和相关企业或者装修公司谈好,资金由他们提现,我们多付一部分手续费”。他说。

信用卡套现也是李陈获取资金的渠道之一。

李陈说中国评论网,一般情况下,银行查不到资金的实际用途。即使知道了,由于做这类业务的人太多浙江大学,如果对贷款人的人品信得过,一般也不会说什么。“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会赖银行的账,银行也需要开门放贷嘛。”他说。

责任编辑:NF053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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