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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守自盗三模式推高利率 国企成贷款中转站

时间:2011-09-21 16:55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编者按:高利贷并不是民间借贷或民间融资的代名词。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管是从银行流出的资金还是民间自有的资本,借助小额信贷或担保公司以高利贷方式流出时,进入到实业领域的并不是很多,所谓的高利贷危局,只是银行、国有企业等高利贷链条上的资金拥有

编者按:高利贷并不是民间借贷或民间融资的代名词。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管是从银行流出的资金还是民间自有的资本,借助小额信贷或担保公司以高利贷方式流出时,进入到实业领域的并不是很多,所谓的高利贷危局,只是银行、国有企业等高利贷链条上的资金拥有者炒作的另一个项目而已。

而最让人痛心的是,原本深受资金短缺危害的部分中小企业竟也加入了放高利贷的阵营,拿着原本应该投入到实业领域内的资金去放高利贷。这个泡沫只有破裂。

再没有比“高利贷”更刺眼的词汇了。

一方面,高达60%的民间借贷成本正在将越来越多的实体经济推向悬崖的边缘,另一方面,刺激高利贷利率一再走高的房地产业的畸形成长,反过来绑架了银行业,将风险系数借助金融杠杆一再放大。

但到底是谁造就了“高利贷中国”?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银行业的监守自盗、房地产的隐蔽资金来源、中小企业极度资金紧张下盲目借贷都是隐藏在“高利贷中国”背后的推手。

银行业三种放贷模式推高利率

“中国银行业的整体道德水准比十年前有大幅下降。”国内某商业银行的高层李华(化名)告诉记者。

“之所以强调道德水准,这并不是务虚的问题,因为它直接与银行的实际业务相关。在十年前,放贷人员还会仔细去审核一个项目的风险,十年后,只要眼前个人能有收益,不管暗藏怎样的风险,他们都敢放贷出去。因为有业绩压力,领导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这在银行业并非个别现象。”

由于急功近利,在当前信贷从紧的政策下,银行放贷的运作模式也正在发生变化。

“表内贷款表外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9~2010年银行信贷过度扩张之后,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政府开始逐渐收缩这种泛滥的流动性。尤其到了2011年之后,随着央行货币政策转型,对银行信贷进行数量及价格上的严格管制,导致不同的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方式与工具把银行表内业务移到表外,也就是把传统的银行信贷关系演变为隐藏在证券化中的信贷关系中国评论网,其核心目标仍然是信用扩张。

有数据显示,去年银行通过票据业务隐匿的信贷规模可能超过3万亿元。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表示,“今年在央行控制信贷等限制银行表内业务情况下,反而促使银行快速发展表外业务。”

来自美银美林近期的研究报告则指出,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表外业务已经占到了银行贷款总额的25%~60%,而贷款者大多数为房地产商,其利率大都在20%~25%之间,有的甚至更高。”

“应该说,在信贷严控政策下,房地产商对资金的抢夺推动了利率,但直接导致大量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李华表示。

事实上,表内贷款表外化的风险在2010年就已经被市场以及监管层注意。惠誉高级分析师朱夏莲(Charlene Chu)就表示,“将越来越多的信贷转出银行资产负债表外,脱离市场参与者的视线,是惠誉近年在中国银行业察觉到的最令人不安的趋势。”

2010年,银监会曾发文,要求各商业银行在2011年年底前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李华告诉记者,“即使在央行货币紧缩的政策之下,今年上半年表内贷款与表外贷款的总额,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贷款总额。”

与此同时,通胀导致的存款低利率也正成为培育表外贷款的“良性土壤”,由于信托产品的高利率正导致很多居民储蓄流向信托产品或其他理财产品,从而造就一个个的影子银行。

对此,学者易宪容表示,“当中国式的影子银行体系把大量的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房地产市场及高风险的投资时,不仅会把国内房地产泡沫继续吹大,而且也给国内的金融体系聚集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与此同时,由于信托等新的金融产品不计入M2等货币指标,也正在给宏观调控带来困难。

8月15日,中国银监会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在国内商业银行信贷高速扩张的背景下,通过借助国际监管标准来增强金融和经济环境不利情况下银行体系的风险承受能力。

但这样的举措在疯狂的高利贷链条面前能起多大的效果尚不可知。

国企“影子银行”频现

除了“表内贷款表外化”的做法之外,当前银行放贷的潜规则也在进一步推高民间利率。

“在信贷严控的背景下,各大银行为避免风险中国地方领导在线,纷纷将放贷目标集中在大型国企身上,他们知道,这些大型国企一方面不会赖账,另一方面即使放贷出现风险,追究起来责任往往也不会太重(比之放贷给中小企业)。”

“但实际上,这些大型国有企业并没有太多有效益的项目,尤其是在民间放贷收益高企的环境背景下,任何一项实业投资都很难保证说一定会获得10%、20%以上甚至更高的利润,所以,银行放贷给大型国企的贷款,最终会变相地再次放贷出去,从而产生更高的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国企放贷有的私下进行,以曲径方式绕过政策的壁垒,有的则直接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国内某大型国企的财务总监刘敏(化名)向记者举例说地方领导网,“银监会为了限制大额贷款挪作他用地方领导留言板,在2009年曾颁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超过一定限额的人民币大额贷款,银行要把资金打入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账户,而不是直接打给借款人。然而,在大型国企集团内部,通过虚构交易或合同的方式,资金在几级公司之间绕一个圈子,就能顺利回到借款人的账户,有些央企的集团结算中心也会使用这些方法将银行借款整合在一起。而这些整合在一起的银行贷款,可能就会被挪用到资本市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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