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区就实了。我们国家的真正稳定,靠我们基层的同志”。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新要求,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新期待,科学总结近年来各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做法,明确提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 党和政府对于社区治理日益重视,但是社区治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社区治理要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要完成特定的、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此外,社区治理还要培育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培育改善社区组织体系,建立正式、非正式的社区制度规范,建构社区不同行为主体互动机制等。这些社区治理的过程目标只有在社区治理的长期过程中才能逐渐培育起来。尽管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依然会发挥较强的影响作用,但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在政府之外,还有其他治理主体,例如企业、非政府组织、私人机构甚至于个人,它们通过同政府机构,以及彼此之间建立起多种多样的协作关系,通过相互之间的协商与合作,来共同决定和处理社区公共事务。社区治理的内容,涉及社区成员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事关社区成员的切身利益。要做到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就必须最大限度地整合社区内外资源,构建社区治理机制,调动社区居民参与,达成社区事务的良好治理。 社区治理永远在路上,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也要发挥居民自治功能,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 (责任编辑: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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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永远在路上
时间:2019-01-23 11:58来源:评论网 作者:米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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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永远在路上,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也要发挥居民自治功能,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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