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鲁志宏提起公诉。资料图
鲁志宏(资料图) 11月23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湖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鲁志宏(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依法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鲁志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鲁志宏,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鲁志宏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省综治办主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侵吞公款,滥用职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年9月5日,湖北省纪委对外发布消息称,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湖北省委委员、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原副厅长鲁志宏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鲁志宏被指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以及搞权色、钱色交易等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湖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鲁志宏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湖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经湖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张城) 热点推荐 (责任编辑:佚名) |
高层论坛 | 省部长论坛 | 理论探索 | 强国论坛 | 党政建设 | 政策研究 | 军事纵横 | 区域发展 | 风云人物 | 时事观察 | 小康中国 | 海峡两岸 | 艺术纵横 | 文明时代 | 本站专访 | 房地产风云 | 外商投资 | 企业风云 | 城市评论 | 新闻评论 | 经济评论 | 时政论坛 | 国际论坛 | 民生论坛 | 深度看点 | 财经论坛 | 教育留学 | 传统文化 | 科技探索 | 母婴频道 | 征婚交友 | 时尚购物 | 评论电视 | 评论电台 | 民风民俗 | 国学儒风 | 妇女儿童 | 糖酒文化 | 航空航天 | 中评音乐 | IT数码 | 美食频道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云南 | 辽宁 | 黑龙江 | 湖南 | 安徽 | 山东 | 新疆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湖北 | 广西 | 甘肃 | 山西 | 内蒙 | 吉林 | 福建 | 贵州 | 广东 | 青海 | 西藏 | 四川 | 宁夏 | 海南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 陕西 | 亚太聚焦 | 晚霞溢彩 | 运动竞技 | 两会频道 | 人社保障 | 欧洲频道 | 国际经济 | 一带一路 | 物联网 | 新硬件时代 | 非洲频道 | 美洲频道 | 澳洲频道 | 财富领袖 | 新疆建设兵团 | 网络金融 | 特色小镇 | 互联网+ | 国际交流 | 科技创新 | 实业发展 | 聚焦海外 | 产业联盟 | 脱贫攻坚 | 投资发展 | 智慧城市 | 科技工业 | 会议专题 | 民政工会 |
湖北司法厅原副厅长鲁志宏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时间:2016-11-24 11:40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次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湖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鲁志宏(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依法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上一篇:规范民警执法,公安部发出哪些“大招”?
- 下一篇:没有了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 图片文章
- 精彩文章
-
- 湖北司法厅原副厅长鲁志宏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湖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鲁志宏(正厅级)涉嫌受贿...
- 规范民警执法,公安部发出哪些“大招”?
作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程度的一项执法活动,公...
- 谁在干预司法?中政委再次通报7起典型案例2
7起典型案件涉案人员20人,其中,市委书记1人,律师2人,法院系统5人,检察院系...
- 我国首次通报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今年3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 湖北司法厅原副厅长鲁志宏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 中央文献网
- 中国全国人大
- 中央统战部
- 中共中央党校
- 毛主席纪念堂
- 邓小平纪念馆
- 中国台湾网
- 中央档案馆
- 中央综治委
- 中央编制办
- 中国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最高检
- 解放日报网
- 中国外交部
- 中国国防部
- 中共青年团
- 国家发改委
- 中国教育部
- 中国科技部
- 中国工信部
- 中国国家民委
- 中国公安部
- 中国监察部
- 中国民政部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社保部
- 中国国土部
- 中国环保部
- 中国住建部
- 中国交通部
- 中国铁道部
- 中国水利部
- 中国农业部
- 中国商务部
- 中国文化部
- 中国卫生部
- 国务院法制办
- 国务院新闻办
- 国务院扶贫办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家防腐局
- 中国人民网
- 中国新华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网网站
- 中国光明网
- 中国日报网
- 美国美联社
- 俄通社塔斯社
- 法国新闻社
- 中国新闻网
- 中央联络部
- 紫 光 阁
- 自助游网站
- 中纪委监察部
- 路透社中文网
- 京东商城网
- 英国国通社
- 有 券 网
- 中国靓号网
评论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