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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限购

时间:2016-05-06 10:37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北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记者孔祥鑫)北京市住建委5日晚公布,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对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实施限购措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和通州区人民政府于当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北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北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通知规定,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新政着眼北京城市副中心长远发展大局,着力稳定区域房地产市场。”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十分重要。去年8月,北京市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区住房市场过热势头。但在非住宅市场,包括商务型公寓,以及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但开发设计或改造成具有独立厨卫、上下水等用于居住的项目,还存在投机炒作。商业、办公用房被改为居住使用,卖给分散的个人,不仅减损区域未来产业承接能力、发展空间,也会带来人口大量无序涌入的隐患,影响城市副中心的长远发展,有必要依法予以规范。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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