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吃人”必须依法全面问责

时间:2020-06-29 14:46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窨井“吃人”事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必须引起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与执法机关的高度重视。究竟是窨井盖的质量问题,还是车辆超载碾压造成损毁更换不及时,还是废品回收人员的偷盗行为所致,必须由公安、检察、市场监管和城乡住建等部门齐心协力,依法展开全面调查取证。而且
     近年来,窨井“吃人”事件频发。据不完全统计,仅2017至2019年新闻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就有70余件。“当前,窨井盖仍存在权属关系复杂、管理单位责任意识不强、质量不过关等问题,人员坠井事件在一些地方也时有发生。就在前几天,郑州又有一女童不慎坠入公园绿化带一化粪池井身亡,此类事件让人痛心。”12日下午,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在协调小组会发言时说(人民网6月17日)。
    窨井“吃人”事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必须引起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与执法机关的高度重视。究竟是窨井盖的质量问题,还是车辆超载碾压造成损毁更换不及时,还是废品回收人员的偷盗行为所致,必须由公安、检察、市场监管和城乡住建等部门齐心协力,依法展开全面调查取证。而且,必须通过调取电子监控系统的视频录像证据将违法者捉拿归案。绝不能让城市的电子监控系统变成中看不中用的摆设,必须让纳税人投资的每一分钱真正发挥作用,绝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在现实当中,我们也的确发现了某些城市窨井盖的质量问题。城建部门更换不久的窨井盖,没过多长时间就出现了严重损毁问题,然后被过路人在窨井里插上了竹扫把,但城管部门却无人更换,这就容易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隐患。这就需要负责电子监控的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及时把这种重要信息传递给城管等相关部门去抓紧消除安全隐患。而且,更需要城管部门将窨井盖的质量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通报,让市场监管部门去依法追究窨井盖生产厂家的法律责任,并对生产劣质窨井盖的厂家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而且,更需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不依法履职尽责的职能监管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只有按照党纪国法形成良性循环监督机制,才能通过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避免窨井“吃人”事件发生。
     尤其是当城市遭遇暴雨袭击时,如果窨井盖缺失、损毁,或被污水管道里的高压水流将窨井盖顶起,就很容易造成未成年人被窨井“吃进去”。而且,这种城市内涝悲剧已经发生过多起极其严重的“吃人”事故。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却始终没有引起相关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谁都不愿意积极主动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于是,一起又有一起的窨井“吃人”事件让百姓苦不堪言。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说明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检察机关已经认识到了应当依法履职尽责。但是,现在广大城乡道路上的窨井盖安全问题不仅涉及城管部门,而且涉及移动、电信、联通、广播电视和电力等部门。这就需要每个责任部门必须依法履职尽责,并接受纪检监察,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只有按照党纪国法加大问责力度,窨井“吃人”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才能得到依法遏制,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才能真正得到党纪国法的保护。
    为此,笔者希望每个职能部门切实依法履职尽责,并制定出严格的明确分工责任制。只有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党纪国法去规范每个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窨井“吃人”的悲剧不再发生。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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