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国际>人物>

70亿元ST盐湖股权贱卖案开庭在即

时间:2011-09-30 18:55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9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办获悉,备受关注的ST盐湖(已吸收合并为盐湖股份,000792.SZ)70亿元市值的国有股权贱卖一案已于9月13日送达该院立案庭,将择期开庭。 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此案审理的焦点将集中在2008年2月2日深圳市兴云信投资

9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办获悉,备受关注的ST盐湖(已吸收合并为盐湖股份,000792.SZ)70亿元市值的国有股权贱卖一案已于9月13日送达该院立案庭,将择期开庭。

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此案审理的焦点将集中在2008年2月2日深圳市兴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云信)股东变更的真假上。据此前ST盐湖的公告,2008年2月2日,兴云信更换了股东。这笔交易的出让方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烟)旗下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云投资)与云南烟草集团兴云卷烟展销部(以下简称兴云卷烟),受让方为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资产)及其控股母公司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集团)。编号为KG0826的“昆明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交割)单”显示,转让价格为6390万元中国评论网,低于兴云信注册资本6860万元。也正是由于转让价格与兴云信持有的ST盐湖股权市值70亿元的巨大差异导致了外界的巨大质疑。

“现在的问题在于已查清当时兴云信股东变更过程中有两份文件的造假,一份文件是昆明产权交易中心关于兴云信的产权交易(交割)单,另一份文件就是云南中烟的2007年96号文。这两份伪造的文件最后促成了兴云信股东的顺利变更,造假文件到底出自谁之手,将是案情的焦点。”前述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本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华美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克强、华美投资原董事长宋世新、兴云投资原总经理董晓云和原总会计师、兴云信原董事长杨承佳及原总经理崔伟等人都将出庭受审。

兴云信股权属谁?

在ST盐湖70亿元市值的国有股权资产被质疑贱卖一案中,关于兴云信的股权归属是焦点中的焦点。

9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发现,兴云投资和兴云卷烟在“消失”两年之久后,又令人惊讶地出现在兴云信的股东名单之列:兴云投资以6174万元的出资持有兴云信90%股权,兴云卷烟则以686万元的出资占10%股权份额。

这与几个月前,本报记者通过此网站查询的结果大相径庭:彼时的查询显示华美投资和华美集团是兴云信的股东完美国际人物形象,兴云投资和兴云卷烟均已退出。

记者发现,兴云信的法定代表人、高管也均发生了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由此前的杨承佳(涉案)变成王波,总经理由崔伟变成冯凌,多位董事亦发生改变。变更的具体日期是2011年9月5日。

至此,变更事项一栏再也找不到华美系介入的任何痕迹,连历史股东栏都没有出现华美系的踪影。

“深圳市工商系统直接抹掉了华美系在兴云信工商登记资料变更过程中的任何痕迹完美国际人物代码站,很可能是兴云投资向深圳市工商局出示了2008年兴云信股权变更给华美系时的相关交割单和上级批复文件系造假的相关证据,也让工商局认定华美系当时成为兴云信股东是无效的。最新的股权资料显示,兴云信在案件开庭之前再次回到了兴云投资的怀抱。”前述知情人士分析。

两份转让文件涉嫌造假

然而,记者查阅2007年7月4日ST盐湖的公告发现,华美系的身影此时已经出现在了兴云信。

2007年7月4日,ST盐湖的前身S*ST数码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当时,兴云信的实际控制人虽然仍旧为兴云投资,但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却已变成了华美系的重要人物宋世新。华美系的张克强、罗峰、曹迅毅以及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唐冬元均已进入兴云信董事会担任董事。

2008年6月3日,盐湖集团的另一份补充公告印证了华美系介入盐湖集团的时间是在2006年。该公告透露,“2007年2月12日,华美资产、王一虹、禾之禾(统称‘委托人’)与兴云信(即‘受托人’)签订了信托协议完美国际人物代码,确认自2006年起委托人通过信托方式以受托人名义分次向盐湖集团投资之事实,并明确信托财产为:委托人以受托人名义交付给盐湖集团的投资款项及其形成的股权和其他相关权利,信托期限自2007年2月12日起,至2012年2月11日止。”

根据ST盐湖的公告,2008年2月2日,兴云信更换了股东。出让方为兴云投资与兴云卷烟,受让方为华美系。编号为KG0826的“昆明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交割)单”显示,深圳兴云信的产权交割日期为2008年1月18日。

但今年1月18日,昆明产权交易中心向记者发来的一份文件确认交易过程中的一份重要的文件——“编号为KG0826的 ‘昆明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交割)单’”系有关当事人伪造。

而交易过程中另一份重要文件,编号为“云烟司(2007)96号”文件同样被云南中烟称系造假。该文件写道:“同意你司将所占深圳市兴云信90%的股权以人民币5751万元转让。同意你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兴云卷烟将所占深圳兴云信10%的股权以人民币639万元转让。”

云南中烟秘书科副科长晏江表示,自己2004年就在云南中烟工作,但没见过这份文件,“2007年云南中烟文件的第一个字是‘滇’,这个文件单纯从文号看有问题。”晏江查阅了2007年的档案资料后称:“滇烟司(2007)第96号文不是这个内容。”

“在2008年兴云信的股东变更为华美系之前,华美系与兴云信不是股东关系,但存在契约和信托关系,但是2008年华美系正式成为兴云信股东的过程中却出了问题,问题的焦点就是股东变更过程中的两份文件有假,最后导致东窗事发。这两份文件到底是谁在造假,庭审中会真相大白。”前述知情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NF018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