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国际时评:安倍蔑视和平宪法自取其辱

时间:2014-07-02 09:35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人民的理性呼声,安倍政府却置若罔闻,仍然在蔑视和平宪法精神的道路上一意孤行。国际社会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图表:日本正式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内阁决议案 新华社记者 崔莹 编制

  新华网东京7月1日电(记者冯武勇)7月1日,在日本自卫队成立60周年之际,日本政府正式通过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案,这意味着日本战后以专守防卫为主的安保政策将发生重大变化。

  这一举动改变的是日本战后奠定的和平主义和民主主义理念,给亚洲邻国的正当安全带来潜在威胁,不利于地区和平稳定。这一动作受到来自日本国内和包括亚洲邻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反对,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蔑视和平宪法是在自取其辱。

  具体来说,行使集体自卫权,意味着日本自卫队可为他国而战。“他国”既可能是美国等军事盟国,也可能是所谓“与日本关系密切国”。

  显然,为他国而战绝对称不上“自卫”,行使集体自卫权也与日本战后的“专守防卫”背道而驰,而允许自卫队出现在“地球的任何角落”执行军事活动乃至参加战争,实际是将自卫队“变质”为国防军。

  这一切与日本宪法“放弃战争”的和平精神格格不入。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成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其中的反战与和平精神,基于战后广大日本民众对侵略历史的反省,对战争罪行的忏悔,对回归和平的渴望。

  因为宪法第九条的存在,日本历届政府的宪法解释严格界定“自卫”与“武力行使”,严格区分自卫队和国防军,为数十万自卫队的合法合宪存在划出了“红线”。

  安倍上台后先是试图降低修宪门槛,遭民意反对后干脆绕开修宪程序,最后以区区一纸政府决议案废弃严格限定的“自卫权发动三条件”,制定宽泛的“武力行使三条件”,对宪法第九条进行阉割。

  安倍这些动作显然踏过了“红线”,亵渎了日本国民通过宪法体现的总体意志,人们不能不质疑日本是否要改变战后长期坚持的和平发展道路。

  1947年颁布实施的日本宪法,实际上是日本战败后重新回归国际社会的“忏悔状”和“承诺书”。而《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结果等则构成了战后亚太地区国际秩序的重要基石。

  安倍参拜靖国神社,挑战的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结果;安倍一再对钓鱼岛等提出领土主张,挑战的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精神;如今,安倍推翻日本宪法对和平的国际承诺,完成了他图谋挑战和颠覆“战后体制”的三部曲。日本在军事安全政策上的重大变化,前所未有。安倍一意孤行,越走越远。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1日敦促日本切实尊重亚洲邻国的正当安全关切,慎重处理有关问题,不得损害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利益。韩国外交部1日发表声明说,日本政府在防卫问题上应消除周边国家因历史问题而产生的疑虑和担忧,同时呼吁日本遵守持续了60多年的和平宪法的基本精神。

  安倍这一动作还是对日本主流民意的蔑视。日本不时爆发反对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民众示威游行抗议。多个民调显示,近七成日本民众反对安倍以修改政府解释的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六成民众更是反对以任何形式允许自卫队在海外参与战争,而安倍内阁的支持率也降至2012年12月上台以来的新低。

  然而,面对国际上的反对、担忧和质疑以及广大日本人民的理性呼声,安倍政府却置若罔闻,仍然在蔑视和平宪法精神的道路上一意孤行。国际社会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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