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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落榜理由盘点:长得丑性格不适合

时间:2013-09-02 12:50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长得丑”“乙肝病毒携带”、“有贫血基因”、“性格内向”……近年来,全国各地不少公考考生,因为前述等原因,梦断地方公考之路,其中不乏笔试面试成绩头名者。上月底,一网友发帖称因为“有痘痘长得丑”,自己与网络警察失之交臂。

资料图

 

    “长得丑”“乙肝病毒携带”、“有贫血基因”、“性格内向”……近年来,全国各地不少公考考生,因为前述等原因,梦断地方公考之路,其中不乏笔试面试成绩头名者。上月底,一网友发帖称因为“有痘痘长得丑”,自己与网络警察失之交臂。

  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制定于2005年,这部我国首个公务员录用体检“国标”,取消了2004年以前各地的诸多限制。但地方屡有歧视等情况发生。专家称,这和相关单位违规成本低有关。据了解,近两年有代表和委员在推动反就业歧视立法。新京报记者 王姝 实习生 付宗恒

  “人民警察要形象,长得丑不能当警察”。日前,网友“湘西大山人”发帖称,自己参加湖南省湘西州公安局网络民警考试,并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但因长痤疮、“长得丑”被淘汰。

  “湘西大山人”的遭遇,引发人们对公务员考试公平性的新一轮质疑。

  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制定于2005年。实施8年来,有的地方公然违规,如将“乙肝携带者”拒之门外,存在歧视。而有的地方,则以“性格不合适”等理由,让高分应聘者落榜。

  1相貌歧视?

  长得丑不能当警察

  “湘西大山人”的帖文,在8月底,成为网络热点。该网友今年参加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因脸上有痘痘、“长得丑”被刷。他质疑:“我军检都能过,这个体检不能过?”

  对此,湘西州人力社保局回应,面部有瘢痕影响面容,且瘢痕难治愈,反复发作,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一部分第三条规定,结论为不合格,拒录。

  据查询,标准规定: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规定中并未专门举例“痤疮”。对此,8月28日,湘西州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再次强调,“湘西大山人”脸上的瘢痕,符合拒录条件,“局里对这件事比较重视,目前正在进行商讨,详细情况暂时不便透露”。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研究所长期从事公考员就业歧视调研。该所教授刘晓楠认为,警察有很多警种,如果不是仪仗队这样需展示形象的岗位,或是便衣等要求外表不引人注意的岗位,就不应以丑和美作为考核标准, “湘西大山人”报考的网络警察岗位显然不属前述情况。

  2病史歧视?

  患梅毒否缺综合诊断?

  “湘西大山人”的遭遇,让河北女孩汪丽(化名)愤愤不平:“体检标准中没提痤疮,工作人员自己理解的。”

  汪丽也曾因“体检”被刷。当时,她应聘的虽是事业单位,但招考体检则执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汪丽讲述,事情缘起去年9月。当时河北清苑县教育局招聘农村小学音乐教师,汪丽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环节。她的梅毒TPHA检测呈阳性,“但我已治愈,申请复检。”等待过程中,汪丽在保定市人才网站看到了《清苑县农村小学教师拟聘人员公示》,自己落榜。

  为此,汪丽多次找到清苑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今年1月终于得到了复检机会。汪丽转述,复检当天,相关工作人员都在场,保定市传染病医院明确答复,体检前8天的复查结果证实,汪丽已治愈。

  上月,汪丽将河北省清苑县人力社保局、清苑县教育局告上法庭,要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依法录用她担任教师。当月22日,保定市新市区法院首次庭审。

  庭审时,“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TPHA)阳性”能否作为拒录标准,双方各执一词。

  据答辩状显示,清苑县人力社保局称,《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要求,检测梅毒的项目是“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TPHA)”。而汪丽在指定医院体检时,TPPA呈阳性,体检结论不合。

  新京报记者向多位医生了解,多数梅毒患者治愈后,仍终身保留TPHA阳性的特征,但不具传染性。

  也许是基于上述考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专门明确梅毒诊断原则:必须根据病史、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分析后作出诊断。而根据汪丽的转述,在招录体检时,相关部门只做了梅毒TPHA检测。

  公开报道显示,与汪丽有类似遭遇的不在少数。相关招考单位只要指定体检医院检出“TPHA阳性”,也会判定“体检不合格”,很少再结合临床等“综合诊断”。

  3基因歧视?

  有潜在风险者出局

  三年前,广东佛山“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曾引起大家的关注。

  他们是怎样被拒的

  性格不合格?

  国家规定:

  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标准和具体规定。

  相关案例:

  2011年,甘肃籍研究生刘金星以总成绩第一名报考福建省委办公厅一科员职位,因性格原因被拒录。

  乙肝歧视?

  国家规定: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相关案例:

  2009年7月,日照籍女研究生刘荣(化名)应聘日照经济开发区的小学教师,入职体检时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拒绝录用。

  基因歧视?

  国家规定:

  1.《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检验项目“血常规”一栏中,“白细胞总数(WBC)及分类、血红蛋白(HGB)、红细胞总数(RBC)、血小板计数(PLT)”,不包括“平均红细胞体积(MCV)”检测项目。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体检须知第九条: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相关案例:

  2009年夏天,佛山三考生参加了佛山市公务员考试,因体检中测出携带地贫基因被拒录

  相貌歧视?

  国家规定: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规定: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不合格。

  相关案例:

  网友“湘西大山人”参加湖南省湘西州公安局网络民警考试,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因长痤疮“长得丑”被淘汰。但相关标准并未具体提到痤疮。

  心率不合格?

  国家规定:

  2013年,人社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对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政策做了新的调整,对心率、视力、听力和血压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体检,而不是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

  相关案例:

  小楚(化名)今年报考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财务岗位。笔试面试总分第一进入体检环节。小楚讲述,体检当天第一次测量不到10秒钟,医生说心率过快,不做记录。休息了不到10分钟即重检。后来小楚被告知报告显示“心率过快”,第一次“不做记录”的10秒检测被记入了报告。在公考体检前后,小楚自己去体检的均为正常。

  病史歧视?

  国家规定:

  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淋病、梅毒……不合格。”

  2.《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明确梅毒诊断原则:必须根据病史、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分析后作出诊断。

  相关案例:

  河北女孩汪丽曾患有梅毒,被医院证实治愈。应聘清河北苑县农村小学音乐教师,因为相关检测仍呈阳性,被拒录。

  三名考生参加了佛山市公务员考试,通过了笔试和面试,但因体检中测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以下简称地贫基因),被拒录。

  陆军所在的北京一家公益机构,帮考生联系了公益律师。陆军也旁听了庭审过程。

  陆军回忆,庭审就佛山公务员体检中增加的血液检测是否违规展开辩论。

  《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血常规检查并不包含平均红细胞体积(MCV)的检测,而该项目用于检测地贫基因。

  原告方认为,擅自增加检测,是违法行为。佛山市人力社保局辩称《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虽没要求检测MCV,但同时规定,“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医院根据广东地区地中海贫血多发的特点,增加MCV检测,并无不当。

  2010年9月,该案终审判决三名考生败诉。但据了解,现佛山公务员招录已不再检测MCV。

  陆军认为,这场风波的隐忧仍在。《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赋予了地方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检测项目,“除了地贫基因,其他地方有没有自行检测其他基因?因为携带某种基因,有潜在的发病风险,就被拒录不合适。建议制定限制基因检测的法律法规,明确哪些基因可以测,哪些基因不可以测”。

  但也有官员认为,公务员秉承择优录取原则,“设想一下,如果招了有潜在患病可能的人,上岗后生了大病,财政要多出多少医疗费”?

  4乙肝歧视?

  衍生体检代检机构

  如果“梅毒TPHA阳性”和“地贫基因检测”,还能打标准争议,那么一些地区发生的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事件,则属公然违规。

  山东日照籍女研究生刘荣(化名)是一名“乙肝歧视”受害人。2009年7月,她在日照经济开发区的小学教师招聘中,取得了语文组总分第一名的成绩。但入职体检时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拒录。她将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告上法庭。

  刘荣赢了官司,法院判决撤销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拒绝录用刘荣的决定,并责令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也就是录用刘荣。

  但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并没有执行法院判决,刘荣一直没能上班。

  2010年,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三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

  雷闯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因多次为该群体维权,被媒体称为“乙肝斗士”。雷闯介绍,目前“乙肝歧视”已转为“隐性歧视”,有的体检机构为逃避监管,上门抽血。“乙肝歧视”还催生出“体检代检”产业。

  记者在搜索引擎上搜“体检代检”,查到不少“体检代检”机构的广告,业务介绍多含“公务员代检”。

  例如一家名为“完美体检服务”的机构称:体检中有人带……我公司有过公务员体检操作情况无数次,熟悉国家公务员体检流程,任何体检项目都可代检!确保体检顺利过关!

  5心率不合格?

  平时正常这次不正常

  有时候,一些检测结果本身,就被人质疑,进而招聘过程也被人质疑。

  昨日,新华社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

  小楚(化名)是广东一所高校会计专业硕士,今年报考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财务岗。经过笔试面试以总分第一进入体检环节。

  据小楚讲述,公务员体检当天,第一次测量不到10秒钟,医生说心率过快,不做记录,让他休息后重检。休息了不到10分钟,他就被叫进去重检。“测试中,医生说心跳太快之类,让我更加紧张。”

  第二天,小楚自己前往公务员体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心率为70,显示正常。

  8月22日,小楚被告知体检报告显示其心率达到118,为“心率过快”。

  “这个体检结果,我无法接受,因为我之前每次体检都是正常的,为什么偏偏就这次不正常了?”小楚说。

  8月28日,新华社记者联系了安徽省检察院和考试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正对此事核实。

  2013年,人社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对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政策做新调整,对心率、视力、听力和血压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体检,而不是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

  政策变动初衷是为减少体检中的“人为因素”,但有人指出,这可能降低体检的准确性,甚至为“人为因素”操控体检结果留下更大的空间。

  6性格不合格?

  “性格不适合岗位”

  2011年开始,“性格不合”也成为公招中的拒录理由。当年总成绩第一名、体检合格,报考福建省委办公厅一科员职位的甘肃籍研究生刘金星因“性格原因”被拒录。在他提供给媒体录音中,我们了解到的你有些性格上的、为人处世上的包括组织纪律方面的(表现),已经不适合我们的岗位。

  去年10月,福建省委办公厅发布官方通报解释了拒录刘金星的理由,称“该同志不适合该岗位要求,经慎重研究决定不予录用”。

  昨日,刘金星讲述,去年10月,他还向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办公厅寄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其被拒录的原因及具体法律依据等原因。

  直到现在,他没有收到任何书面回复。

  如今在北京从事IT业的刘金星回忆,学生阶段,他当了三年学生干部,很多团体活动都是由他组织的。实习时和“领导、同事相处得都不错”,不属于很闷的人。

  刘晓楠认为,性格考查不同于考试,无法简单量化成绩,不排除个别地方利用“性格”做文章,为“萝卜招聘”、“暗箱操作”提供空间。

  未来展望

  代表委员推动相关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禁止录用公务员只有三种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关于体检要求,相关法条指出,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有专家分析,就业歧视案频发,一方面和最高法司法解释有关案由的目录中,没有就业歧视这个分类,一些反歧视案件不被受理有关;另一方面遭遇就业歧视的维权成本太高,侵权单位的违法成本则较低。

  刘晓楠介绍,2005年之前,公务员招录没有统一的全国性体检标准,“双侧乳房对称”等也成为限制条件。2005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后,公考歧视有所改观,“年龄歧视放宽了,一些岗位不再以35岁作为年龄上限;身高歧视少了,一些公安机关和海关不再制定硬性身高标准。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仍普遍存在”。

  刘晓楠说,著名宪政学者蔡定剑在世时,已组织起草了《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并提交给了有关部门。最近两年的全国“两会”,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在推动反就业歧视立法。

  刘晓楠还建议,短期内可着眼解决具备现实操作性的问题,“比如解决就业歧视案立案案由问题,最高法可出台司法解释”。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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