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党员干部的“清规戒律”

时间:2019-07-16 11:41来源:评论网 作者:春夏秋冬 点击:
“守戒”虽与“破戒”一字之差,却相隔万里。如果“戒”在心中失守,必然会像那些滑向深渊的腐败份子一样,自毁前程、身败名裂、身陷囹圄。广大的党员干部要做到“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不比享受待遇、职位高低,要比为民务实、开拓进取的实绩,如此才能不忘初心、
    《明史杂俎》中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一日早朝,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问群臣:“天下何人最快乐?”有人说,位居显赫者最快乐;有人说,功高盖世者最快者;有人说,金榜题名者最快乐;有人说,富甲一方者最快乐。朱元璋听后都不满意。这时,一位名叫万钢的大臣答道:“天下守法度者最快乐”。朱元璋听后顿时龙颜大悦。
    古人言:“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心中有“戒”,便心存敬畏,始终遵纪守法,时刻恪守权力的边界,遵守“清规戒律”。当下,在外来文化的冲击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一些党员干部“三观”扭曲,讲求个性化发展,将“破戒”作为时尚,寻求标新立异,也有一些党员干部没有经受住考验,欲望战胜了敬畏,但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此种案例比比皆是,那些被打的老虎和苍蝇,概莫能外的都有一个兢兢业业的开始,一个奋斗和奉献的历程;也曾怀有一腔热忱,厘思路、谋发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尽心竭力。但随着,功成名就,手中的权力增长,地位的提高,忘记了群众的期待、组织的培养,丢失了党性原则,在成绩面前飘飘然,放飞自我,放纵私欲的膨胀,突破了“清规戒律”,踩红线、越底线,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都难逃党纪、国法的惩处。
   “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不论是春秋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不受鱼,还是彭雪枫将军拒梨,都为我们当今的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我们广大的党员干部在奋进的新时代更要守好“清规戒律”,为自己“戴”上“紧箍咒”,以敬畏之心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筑牢严守规矩的意识。“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党员干部只有敬畏各项“清规戒律”,把好思想的“总开关”,现实工作中才能严明法纪、严守底线,才能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为政清廉。
   强化严于律已的作风。牢记“明事理而不妄取,尚名节而不苟取,畏法律而不敢取”的训戒,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要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畏惧感,将党纪国法转化为高度自律,守节持定,规范一言一行,管住一点一滴,时时清扫思想上的“灰尘”,做到防微杜渐,不越雷池,在任何情况下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才能不被欲望所吞噬。
   涵养持之以恒的定力。古人云:“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管住自己一时一刻或许很容易,但要管住自己一生一世却并非易事。特别是身在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往往手中握有他人不具备的权利和便利条例,就会面对更多的围猎、陷井和诱惑,要保持心静如水、始终如一,的确需要很大的毅力、决心,这就需要涵养持之以恒的定力,用好“守戒”这个“定心真言”。
  “守戒”虽与“破戒”一字之差,却相隔万里。如果“戒”在心中失守,必然会像那些滑向深渊的腐败份子一样,自毁前程、身败名裂、身陷囹圄。广大的党员干部要做到“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不比享受待遇、职位高低,要比为民务实、开拓进取的实绩,如此才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行稳致远,不辱新时代的使命。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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