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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5年取得这些成效

时间:2023-04-29 14:46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刘奕湛、齐琪 点击: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英雄不容亵渎、先烈不容诋毁。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英雄不容亵渎、先烈不容诋毁。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5年来,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得到法律强有力的保护。

  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周年集体采访,介绍了这部法律实施成效。

  英雄烈士保护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在介绍5年来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的总体情况和成效时表示,5年来,在中央、地方各有关方面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法律实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尊崇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实施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崇尚、学习、保护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英雄烈士保护法宣示国家和人民永远铭记、尊崇一切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牺牲和贡献的英雄烈士,表明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法律。

  “5年来,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法律实施取得实效。”杨合庆说,退役军人事务、网信、教育、公安、文化和旅游、广电等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协同配合,积极开展烈士褒扬、纪念设施保护、纪念活动组织、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依法查处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行为,英雄烈士保护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常态化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 已为6300余位烈士寻找到亲人

  英雄烈士保护法对烈士纪念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安葬祭扫、权益保护、史料收集与事迹宣传等作出规定,为烈士褒扬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李敬先介绍,通过搭建全国统一的政府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已为6300余位烈士寻找到亲人,增强烈属的荣誉感、获得感。

  据了解,退役军人事务部通过制发政策性文件,对英烈保护部门联动、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展陈讲解、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进行规范,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完善。

  “我们将持续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开展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定、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常态化开展为烈士寻亲等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情况调研,进一步巩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修缮成效,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宣教阵地功能。”李敬先说。

  从严处置传播丑化恶搞英雄烈士违法违规信息的账号及网站平台

  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网信部门一直以来秉持依法治网、快速反应、依法打击的严明态度,严肃处理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网上言行。”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侯云灏表示,针对网上传播戏谑英雄烈士的“恶搞视频”、歪读曲解甚至恶搞历史经典、散布历史虚无主义等突出乱象,不断提高发现力、处置力,从严处置传播丑化恶搞英雄烈士违法违规信息的账号及网站平台。

  加大监测查证力度,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账号,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有力震慑造谣传谣行为。针对发布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信息的网络账号和网站平台,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处罚。如,2021年10月,针对某软件弹窗推送诽谤、侮辱邱少云烈士信息,指导属地网信办依法采取约谈、责令整改、暂停相关功能、公开通报等多项措施。

  侯云灏表示,5年来,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网络言行得到有效遏制,崇尚英雄、致敬英烈的网络氛围日益浓厚。

  对侵害英烈权益案件及时“亮剑” 以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司法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涉英烈案件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表示,人民法院加大对英烈人格权益保护力度,通过依法审理相关案件,惩治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多次多批发布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涉英烈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社会树立标杆、明确导向,推动全社会永远铭记英烈事迹。

  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百件,起诉60余件。

  “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侵害英烈权益案件,严惩侮辱诽谤英烈违法者。”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第二办案组主办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刘东斌表示。

  记者:刘奕湛、齐琪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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