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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死了退休金怎么办,人死了退休工资怎么算

时间:2020-11-05 14:25来源:黄昏老年网 作者:未知 点击:
如果是退休职工去世则次月停发养老金,但是可以领取到丧葬费;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故,可以一次性领取到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

人之将死,除了关注身体疾病还有健康外,还有一个就是退休金的问题了。很多人都不清楚人死后退休金该怎么办,交了多年的社保和养老保险,这个死后该怎么解决呢?下面黄昏老年网为你介绍老人死了退休金怎么办,人死了退休工资怎么算。

人死了退休金怎么办

  参保人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余额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退款时凭死亡证明及继承人有效证件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退休金。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以参保者死亡后,其家属可凭身份证,死亡证证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同时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人死了退休工资怎么算

  如果是退休职工去世则次月停发养老金,但是可以领取到丧葬费;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故,可以一次性领取到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

  一般来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如果职工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通过书面形式告知职工本人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如果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不会直接全部归属国家。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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