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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该不该出警“救猫”引来争议

时间:2015-01-25 12:32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周运华 点击: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车等抢险、救火特种设备必须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当然,对动物救援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职能划分也不明了,什么情况该由专业机构管,什么情况由消防部门负责,都不清楚。
 
   近日,江苏溧阳市别桥镇的一只猫被老鼠夹子夹住了前爪,当地消防队员接到报警后驱车20公里赶到现场,用钳子钳断了老鼠夹子的铁丝。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有人说这是对资源的浪费,有人认为救助动物是对生命的尊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如今灭火早已不是消防队的“主业”,各种各样的救援、救助接近火灾扑救数量的三倍。(1月23日人民网)
      其实,有关消防员该不该出动救猫行动,以及各种各样的救援比如:云梯救猫、下井救狗、攀窗开门等等各种争论由来已久。反对的网友认为:消防员救猫是不务正业、无异杀鸡用牛刀,还有不少网友认为:是一场令人哭笑不得的闹剧,浪费了社会公共资源,万一期间某处发生重大险情,岂不误事?支持网友认为:救猫、救狗等与重大火情相比,确实是小事。倘若没有救援任务,遇到群众求助,管管“闲事”,帮助群众解决难题,何况动物也是一条生命,当它处在危险之中,作为消防人员理所当然要去救,折射出了人性的温情,也为和谐社会增添和谐的音符,必然会让更多的人“点赞”。
      消防员该不该出警“救猫”行动?如果出警救,被质疑占用公共资源;不救,又被指责缺乏人文关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救有的救的理由,不救有不救的道理,似乎谁都很难说服谁。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车等抢险、救火特种设备必须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当然,对动物救援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职能划分也不明了,什么情况该由专业机构管,什么情况由消防部门负责,都不清楚。
      动物遇险消防到底该不该救?按照消防部门规定,像救助小猫小狗、取钥匙、捅蜂窝之类的非紧急救援警情,消防员可以不出警。但“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是消防部门向社会作出的承诺。那么,如何防止消防员该不该出警“救猫”的尴尬,有许多网友提议:消防“救猫”亟需“立法明责”。只有立法明责,并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由相应的机构或部门负责,以此来确保警力的合理运用。
        看来,猫被困树上,向消防求助;狗被困屋顶,向消防求助,还有人请消防抓蜥蜴、抓孔雀、灭跳蚤……,这些社会救助的难题,如何解决?不少社会人士认为,政府应该着手考虑治理动用社会资源难题,以法规形式加以明确,并公之于众。当然,作为一个文明城市,理当成立志愿者服务的机构。比如:在江苏南通市,就成立了“江海志愿者”服务站。如果市民确有需要,可以向志愿者服务站救助,有相关专业人士出面帮助解决。那么,消防员该不该出警“救猫”的争议就会化解。
      从保护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考虑,消防官兵保卫着群众的幸福平安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警力有限大家都是知道的,只有警力资源的合理应用才能让最需要帮助的人们能得到及时的救助。为此,市民遇到“救猫”类似的救助,还是请慎重拨打119等求救电话。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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