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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条例》扼住权力这只“任性的手”

时间:2016-07-19 16:16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河 岩 点击:
《条例》的出台问世,是我们党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制度创新,必将使有责必问成为一种常态,问责必严成为一种规范,从而是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责任、守住底线、拧紧“发条”,扼住权力这只“任性的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7月18日人民网)
   《条例》的出台问世,是我们党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制度创新,必将使有责必问成为一种常态,问责必严成为一种规范,从而是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责任、守住底线、拧紧“发条”,扼住权力这只“任性的手”。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过去由于我们一些制度上的缺失,导致了一些责任划分不明确,责任边界比较模糊,导致了困难面前互相推诿,责任面前不敢担当,责任追究不敢较真碰硬,甚至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埋下了“纲纪不张、政令废驰”隐患,“小问题”变“大问题”的可能,“小污染”成“大污染”的现实。而《条例》恰恰就是我们的“规矩”,必将成就我们事业的“方圆”!
明朝政治家张居正有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执行,一个好的制度措施,一不好的法律法规,如果得不到真正的落实,或仅仅落在纸上、挂在墙上、停在嘴上,那它就成了一纸无用空文,或者是吓唬麻雀的“稻草人”。因此,加强《条例》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条例》执行的督促检查,使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形成有机统一,打消一些干部仍然存在的侥幸心理、观望态度,才能真正把《条例》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扼住权力这只“任性的手”。(四川省沐川县委编办陈汶聪)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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