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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通报六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释放啥信号?

时间:2017-02-28 21:33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予以集中通报,而且通报就是六起,无论是从通报的具体事件看,还是从所通报的对象身份看,都无不向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释放出强烈的信号。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施行以来,部分地区和单位查处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2月28日人民网)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予以集中通报,而且通报就是六起,无论是从通报的具体事件看,还是从所通报的对象身份看,都无不向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释放出强烈的信号。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履职担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已于2016年7月开始实施,条列作为刚性的纪律制度,绝不是仅停留在口头上,甚至是挂在墙上,更不能成为“稻草人”。作为领导干部,不仅代表着执政党的形象,还是公权力的拥有者,正所谓权责利对等,有权必有责,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赋予的重任。2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参与赌博,村支部换届选举违规,对本单位受处分的决定落实不到位,等等这些,作为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和纪委负责人,敢说自己履了职,尽了责?从近年查处的贪腐典型案例看,正是有的地方和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才导致了一些地方、系统的窝案、串案发生,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怪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集中通报六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可以说是再次向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敲响了警钟。以对“两个责任”的落实牵住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实践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严格问责。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规矩是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准,而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落实。从集中通报的六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看,不仅有厅级干部,也有县级、乡镇级干部,这体现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抓问责制度落实,敢于失责必问的决心,同时也通过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层层传递到基层,通过问责所释放的强烈信号彻底摒弃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侥幸心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心态。此次,集中通报六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对那些还心存侥幸,还处于观望的党员干部必将起到震慑作用。从某种意义上将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倒逼。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通过不断的问责,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落实两个责任时时抓在手上。失职必追究,追究必“较真”。不仅要对那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及时问责追责,还应让问责成为一种常态。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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