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理论>评论员论坛>

“暴走团”被撞的悲剧还需辩证看

时间:2017-07-20 09:50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涤生 点击:
日前,山东省临沂市一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晨跑团,出发22分钟后,在距离终点约30米的路段,遇到一辆出租车冲撞。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事件很快在网上发酵,引发热议。
    日前,山东省临沂市一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晨跑团,出发22分钟后,在距离终点约30米的路段,遇到一辆出租车冲撞。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事件很快在网上发酵,引发热议。
这起交通事故之所以引发争议,一方面或许是因为,事故中,肇事车辆距离人群有足够的制动距离,司机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接撞向了人群,存在驾驶不当的过错;但更大的争议来自被撞的一方,从网上目前报道的视频中可以明显看到,“暴走团”是违法在机动车道的内侧快速道行走的。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肇事者被以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意味着公安机关认定其在此次事故中至少应负主要责任,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其次,“暴走团”在机动车道上行走,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另外,《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即如果能证明这次“暴走”活动的组织者在路线选择、安全提示等方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样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难看出,这场悲剧的双方均存在违法行为,我们就应辩证的看待这个问题。
    当今社会是和谐社会,人民衣食无忧,人们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同样也在讲情理与衡量道德规范。正确理解“和谐”的含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那么,何为“和谐”?笔者认为,和谐社会的哲学依据首先体现在矛盾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和谐本身也集对立与统一于一体;其次,矛盾的对立与统一构成了事物内部各因素间的斗争性和同一性,在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这两方面在矛盾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再次,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是密切联系的,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同一性是在斗争基础上的统一,是可以由对立转化而成的统一。这就要求我们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揭露矛盾,解决矛盾,用一分为二、全面的观点辩证看问题。
    通过视频,我们看到老人占用机动车道暴走,“不遵守交通规则。尽管“晨跑队”协会会长出面解释的是因为两边的路都在修理、搞建设,不能走了,所以晨跑的人才会跑到机动车道上。对于这一解释,笔者认为应辩证看。一方面,“暴走团”违法占用机动车道,无视车辆,严重违反交通规则,难免给人心生抵触。锻炼身体无可厚非,这样的需求应当得到满足,但文明守序、无碍他人是基本前提。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人们在享受物质财富的繁荣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幸福的同时,也在追求健康,享受健康,在这种新的理念和形势下,社会体育显的尤为重要。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人们的生活观念有了较大的变化,“适当运动——健康”概念正在深入人心,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正在起着较大的变化,崇尚健康的生活时尚使体育运动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全民健身已经动起来,而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的缺失与居民的健身需求矛盾日益凸显,场馆建设急需跟上去。此外,笔者认为应严禁占据主道暴走,即便有重大活动需要临时占据主道慢走,也必须有醒目警示,以防交通事故发生。
    矛盾的另一方肇事司机,网友几乎呈现一边倒的为其鸣不平。网友纷纷点赞其中一位网友的评论“司机应该占20%的责任,主要责任应该由老年暴走团来承担。”同理,我们也应看到事故中,肇事车辆距离人群有足够的制动距离,司机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接撞向了人群,没有尽到谨慎驾驶、安全驾驶的义务,她对事故发生也有过错,所以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当前,“暴走团”被撞事件关注度很高,但要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件,就不能停留在争议上,而需辩证分析问题的根源并切实解决,不让悲剧重演。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