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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头香”无法拯救信仰迷失的干部

时间:2017-09-21 09:5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王知行 点击:
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单某虽然是主管宗教事务的副市长,负有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责。但是烧“头香”、与“大师”打得火热等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宗教管理事务范畴,其实质是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封建迷信行为。
    单某,某市副市长,中共党员,主管该市宗教事务。单某痴迷某宗教信仰,每逢重要节日必到寺庙烧“头香”,后来甚至到每天出行都要算一算,看往什么方向走更“吉利”。单某还多次与所谓“大师”合作书写字画,奉送给当地4家寺庙,悬挂于寺庙大堂或会客厅。(网易新闻,9月20日)
    身为一名党员,组织或者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意识深处,已经是对信仰的背叛,是信仰缺失、精神颓废、堕落迷途的表现。单某作为副市长,应当做为全市人民谋福祉的工作,对全市的党员干部也负有思想引导的职责,但他却忘记了身为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的本分,痴迷宗教信仰,不务正业,甚至已经达到了每逢重要节日必到寺庙烧“头香”、出门也要算卦选方向的地步。
    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单某虽然是主管宗教事务的副市长,负有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责。但是烧“头香”、与“大师”打得火热等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宗教管理事务范畴,其实质是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封建迷信行为。
    如若单某并未做违法违纪、愧对党和人民的事情,又何须将生活和工作的希望寄托于神灵呢?这样的党员干部我们能够指望他干出什么实事呢?难道遇天干搭台求雨、遇洪水祭祀震河、遇风险卜卦化解就能保工作和生活一帆风顺了吗?这样的信仰本身就是不可靠的。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权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的宗教管理法律法规已经日趋完善,持有不同宗教信仰的群众也能够和睦相处,我们尊重每一个人的信仰,也相信大多数人的信仰都是向善且真诚的。但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既然选择了成为共产党员,就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担任公职的共产党员是政府的形象代言人,是寄托了人民群众期待和信任的公共事务管理者,更不能公开场合高喊马列主义的口号、私下痴心不悔的“侍奉神灵”。
    巩固共产党员的马列主义信仰就是巩固中共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各级党委政府都应该要用党规党纪严格约束党员干部参加宗教活动的行为,要让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党员干部明白烧“头香”、卜卦、请“大师”都无法拯救他们堕落的灵魂,同时也要鼓励更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信仰的年轻干部投身地方建设和为人民谋福祉的伟大事业中来,真正实践好党对人民的承诺。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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