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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定年龄就不用服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时间:2017-11-22 17:40来源:评论网 作者:蔡菲菜 点击:
“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十九大报告再次向全世界表明了党中央凡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信心。目前,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我省35名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存量已减少到12名,陈碎园的缉捕归案再次警示外逃腐败分子,只有抛弃一切幻想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20日发布消息称,温州市公安机关日前成功将“红通人员”陈碎园从缅甸缉捕归案。(11月21日,人民网)
      据悉,陈碎园原系浙江省文成县农业银行国际业务清算岗位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罪。陈碎园夫妇出逃后,专案组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和深入的思想动员,于2015年7月3日成功劝说其丈夫程圣洪回国投案自首,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但陈碎园抱有“超过一定年龄就不用服刑”的幻想,不回国、不自首的心态较为顽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第二款明确规定“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依法予以假释”,将假释的前置条件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并不是像本案中陈碎园自认为的“超过一定年龄就不用服刑”那样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细究起来,她就是挖空心思地想钻法律的空子,从而逃脱法律的严惩和人民的审判,这种极其幼稚的幻想充分暴露了陈碎园是一个典型的法盲,投机取巧和侥幸心理十分严重。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触犯了法律,任何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超过一定年龄就不用服刑”简直是犯罪分子自我开脱的无稽之谈。
     “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十九大报告再次向全世界表明了党中央凡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信心。目前,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我省35名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存量已减少到12名,陈碎园的缉捕归案再次警示外逃腐败分子,只有抛弃一切幻想,尽快投案自首,才是正确的抉择。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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