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镇长”翻船,“黑”终究“玩”不过“红”

时间:2018-09-25 10:14来源:评论网 作者:郑沾容 点击: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此可见,黑恶势力犯罪作为一种十分严重的刑事犯罪,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从严从快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甘肃一涉黑团伙头目“胡镇长”违规突击入党,并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培植亲信,排除异己,把持基层政权,伙同他人侵吞集体资产。甘肃敦煌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积极配合仅用5个月的时间就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网易新闻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此可见,黑恶势力犯罪作为一种十分严重的刑事犯罪,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从严从快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现阶段黑恶犯罪出现新动向。逐渐向公司化、企业化等方式转变,组织头目幕后化、隐蔽化,用经营活动掩盖非法手段,用公司利润掩盖非法获利。昔日他们努力编织“保护伞”,如今凭借雄厚的经济基础,气焰更加嚣张,他们更是直接觊觎拥有权力的官位,将犯罪的双手伸向基层政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和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加大宣传力度,全民参与。打黑除恶已成高压态势,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终将无处遁形,广大群众要勇于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乡霸”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线索举报奖励机制,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打早打小,源头治理。对已经形成的黑恶势力一旦发现,及时打掉,及早打击;对尚未形成的黑恶势力,但可能向黑恶势力演变和过渡的早期犯罪,坚决打击,打苗头,打萌芽。
推进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铁腕重拳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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