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慧:这般“保护”为哪般?

时间:2018-08-15 09:44来源:评论网 作者:雅慧 点击:
"保护伞"是一个政治性的概念。从广义上讲,主要是指政府官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为其提供各种便利或非法保护,或国家工职人员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沆瀣一气,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况。
     2012年至2018年间,该区南屏工商质监管理所原所长刘晓锋收受某旅游商场经营者的贿赂,对该商场坑蒙拐骗、强迫交易、涉黑涉恶等行为包庇纵容,导致该商场成为坑害群众的“重灾区”。(新浪网8月12日)
     2018年6月,刘晓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个‘保护伞’打得太及时了!”发出这一感慨的是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的群众。
    "保护伞"是一个政治性的概念。从广义上讲,主要是指政府官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为其提供各种便利或非法保护,或国家工职人员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沆瀣一气,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况。
    作为南屏工商质监管理所原所长的刘晓锋,身上肩负着老百姓对工商质监事业的殷切期望,而在实际工作中,刘晓峰“为官不为”,企图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该商场坑蒙拐骗、强迫交易、涉黑涉恶等行为包庇纵容,这就是渎职,这就是不作为!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却干着中饱私囊的勾当,这样的干部还不在少数!笔者认为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阳光下履职,确保权力阳光运行,才能真正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曾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刘晓峰“知而故犯”“置若罔闻”公然挑战红线,无视党纪国法,国家和人民将对其零容忍、绝不姑息!
     刘晓峰本应带头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而在金钱的利诱下,政治立场不坚定,利欲熏心,公然充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作为人民公仆却为黑社会组织提供权力庇护,暗中与黑恶势力勾肩搭背,做出危害社会人民的事情。“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刘晓峰选择了一条不归路,公然与人民为敌,他就是人民和社会的头号公敌,必然被人民所唾弃,被历史的车轮碾压!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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