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不构成犯罪,欠一个解释

时间:2021-12-01 16:49来源:评论网 作者:段官敬 点击:
满网风雨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最近终于有了结果。不过这个结果着实又让网友大跌了眼睛,所谓“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不构成犯罪”更是令人丈二摸着头脑。最终,“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
      满网风雨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最近终于有了结果。不过这个结果着实又让网友大跌了眼睛,所谓“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不构成犯罪”更是令人丈二摸着头脑。最终,“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言而总之,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法治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天下的程式,相信乾坤朗朗之下,法治精神日益深入人心,相关司法机关必然是经过再三斟酌、严密取证、反复推敲、综合分析,最终得出了一个公正、公平、正义的结果。
     法律是裁决犯罪的唯一天平,也是呵护世道人心的坚强屏障。只不过,一句“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切实让公众难以接受。毕竟,专业的法律术语,裁量罪行的边界,以及公众接纳的心理感触,加上网络传播的发酵效应。试图,让法律术语和法治量刑的基本逻辑,飞入寻常百姓家,恐怕并非是一件易事。
      当然,这些都是构建在相关司法部门秉持公平正义之心的原则基础上,坚持唯求事实、唯证所举、依法裁量。否则,“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本身就难以站住脚。
     无论如何,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和准绳性,不能因为某个人、某种力量而有所偏颇,这是法治精神的内涵所在和题中要义,更是彰显法治公平公正的道义所系。不能排除一点,所谓“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同舆论效应先入为主的“猜想结果”存在差距,给公众的“犯罪预期”造成了“暗示误导”,方才有了种种“事后质疑”的心理应承。所以说,若一味的违背法律专业性的判决去舆论加以判决,恐怕也并非法治理念之福。
     不管怎样,公众法治素养的提升、社会法治知识的补充,恐怕还有待相关司法部门加以努力,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下点功夫。否则,类似“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许还会造成“天大的无悔”,让人难以捉摸其中的“意味深远”。
     总之,相信法律、崇尚法律,必然是建立在懂法、守法、护法、执法的基础上,而这一切,唯有公平执法、公正靠法、公道用法,才能取信于民、彰显正义。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网络信息高度发达,一切都暴晒在阳光下,暗影和不堪恐怕难以遁形。公众需要的不仅仅是正道的结果,更有对正义结果的普法化解释,以及那种通俗易懂的法治知识补给。否则,不必要的麻烦和不需要的误解,还是会吞噬法治理念的群众基石。相信,这一方面,司法部门也正在努力构建。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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