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信访事项快速办理机制将群众诉求化解在"当时"

时间:2016-04-24 11:16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谢云挺 点击:
一件信访事项处理的好不好,会不会成为积案,关键在于相关事权单位、信访干部能不能在初信初访阶段就及时依法处理,把群众诉求化解在“当时”、“当地”。浙江省浦江县探索建立起“简单信访马上办、一般信访快速办、疑难信访监督办”的“提速增效”工作机制,成效显著。
一件信访事项处理的好不好,会不会成为积案,关键在于相关事权单位、信访干部能不能在初信初访阶段就及时依法处理,把群众诉求化解在“当时”、“当地”。浙江省浦江县探索建立起“简单信访马上办、一般信访快速办、疑难信访监督办”的“提速增效”工作机制,成效显著。

  据介绍,2015年,浦江全县95%以上的初次信访事项,在10个工作日办结,全年实现“清零”目标。督办的130件疑难信访化解118件,化解率90.7%。

  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呼声,“简单信访马上办”。浦江县委书记施振强说,信访问题的发生,最初多是村居邻里之间、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居民与政府行政行为的矛盾开始的。这些矛盾最初都是容易解决的。如果坐视不理,就会把小事拖成大事。对此,浦江依托乡镇(街道)现有的综合治理中心、服务中心等,整合设立群众投诉窗口。对简单的初信初访事项,按照设计出的内部分类信访处理规则和责任流程,接谈登记后现场予以口头答复,并由接访人员直接联系相关事权单位,让群众能够马上找到人、找对人,直接解决信访问题。

  浦江县信访局局长郭旭生说,浦江还配套建立了县、乡两级领导值周坐班接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或进行现场答复、或现场协调解决、或现场签批处理意见,并负责处理好本周内的信访问题,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

  最短时间解决群众诉求,“一般信访快速办”。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3月开始,浦江对一般性初次信访事项,制定了“1-6-2-1”的10个工作日办结和审核制度。即事权单位在收到办理后在1日内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进行调查,6日内调查完毕并形成初步意见,2日内完成处理(答复)意见审核工作,1日内完成送达反馈。整个过程10日内办结并录入系统。规定各阶段办理时间可以提前但不能延后。使得一般信访事项10日办结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郭旭生说,为了落实好10日办结制度,浦江依托浙江省网上信访平台,建立了“实时跟踪,三级提醒制度”。受理之日,当即电话告知相关事权单位;第3天,由信访局对事权单位进行书面提醒;第7天未办理的,由县级领导进行提醒,督促事权单位及时办理。2015年,全县及时处理了665件初信初访,占全县各类信访投诉请求的95.4%。

  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疑难信访监督办”。2015年,浦江梳理出130件疑难信访件,开展“百名领导督百案”行动。同时,通过设立“义门基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调动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化解收到明显效果。比如,白马镇的张小光调解室,2015年成功调解了93件矛盾纠纷,其中有6件督办的疑难信访案件。

  “每个乡镇(街道)都会有几个威信高、热心肠、又能说会道的‘调解能手’,还有民间社工、社团力量等。这些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化解多元疑难信访发挥了积极作用。”施振强说。

  据了解,近年来,浦江在全县实施大规模综合整治水环境和拆除违章建筑,关停2万多家污染加工户,拆除大批违章建筑。但信访总量连年大幅下降,2013年下降了50%,2014年下降了33.5%,2015年又下降了49.2%。浙江省社会治安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沈智深认为,浦江县探索建立的县、乡信访事项快速办理机制,能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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