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的“家风”岂是“个人私事”?

时间:2019-11-26 11:31来源:评论网 作者:霞满天 点击: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营造良好家风,以好家风助推转作风、淳民风、清政风、正党风。
     近来,“失管失教”这一表述在不少被查处领导干部的案件通报中出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李庆奎“长期对家属失管失教”;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早明光“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引出了一个常说常新的“老话题”——家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风建设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新时代,加强培育优良家风,既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切入点,也是领导干部提升党性修养、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新着力点。家风正则民风正,民风正则政风清。家风对于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家风建设从制度层面被定下“明规矩”,装上 “高压线”。党员干部在家风建设中须做到“五忌”。
  一忌不重自律。严以律己,方能为人表率。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修身,不能严以律己,家里家外不一样、台下台上不一样、八小时外和八小时内不一样,思想发生了蜕化,道德出现了滑坡。其身不正,就会导致“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风衰败,家人受害。党员领导干部要当严以律己的典范,必须从自身做起,立身修德,既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又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健康的人格,以德立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强化“底线意识”,做到自省、自警。
   二忌滥用权力。不少贪官落马后忏悔说,是妻儿害了他们,其实害了他们的是对权力没有敬畏之心。正是他们心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扭曲的权力观,才导致蚁穴溃堤、酿成大祸。领导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念平安是福,常除非分之想,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坚守是与非的底线,自觉遵纪守法,避免特权心理,正确处理好家人、亲戚、同事、同学间的人情关系,当人情和原则发生冲突时,应该保持清醒,多做家人亲戚的思想工作,请对方多理解多支持,决不能利用公权、违反原则来满足人情,把原则作为人情交易的筹码。
   三忌忽视家教。很多落马干部总会因各种理由放松对子女的教育管理,甚至纵容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胡作非为,非法牟利,最后走上了“家庭化”职务犯罪的道路。领导干部必须重视家庭教育,不能放任自流、过分溺爱孩子,对子女不能不闻不问,要经常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要将子女视为普通公民,打消子女“有靠山”“有背景”的错误思想,让其自食其力,自强不息。要着力构建严慈相济、既养且教、爱而不娇的亲子关系。
    四忌夫妻不睦。纵观很多“老虎”的落马轨迹就会发现,夫妻不和等家庭内战对一个人的消极影响很大。有人因为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家外寻求慰藉而走上邪路;有人因为逃避家庭纷争,放任配偶为所欲为而引火烧身。最终,夫妻反目者,甚至家败人亡。领导干部忙于公务,家庭生活的时间更少,要想处理好家庭关系,就得更加更加用心用情,要坚决抵御诱惑,生活要更加检点,家庭才能和睦,着力建立感情相通、志气相投的夫妻关系。
    五忌不讲孝道。一些贪官落马前贪污受贿,违法乱纪,不听父母劝阻,一意孤行,最后锒铛入狱,让父母整日以泪洗面,在人前抬不起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恪守孝道。一方面,应时刻感恩父母养育之恩,经常回家看看父母,多一些问候,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去关爱父母、尽心尽力孝敬父母;另一方面,对父母提出的谆谆告诫,要加以分析判断,正确的就听从,否则就会应验“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句老话。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营造良好家风,以好家风助推转作风、淳民风、清政风、正党风。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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