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这一条款也引发网友热议。 事实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而草案再次重申“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意味着再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家庭教育中要摒弃“棍棒底下出好人”的传统观念。 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家庭中任何形式的暴力,无论是身体伤害还是人格侵犯,都会让孩子深受其害。“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是身为父母或监护人的底线要求,也是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的延伸。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也正是希望通过法律引导家庭教育的正确开展,帮助父母厘清权责边界,促使父母在放下简单粗暴的“棍棒”后,进而思考和学习如何科学开展家庭教育。 为人父母,是一场修行。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中不可逾越的红线,父母更应该加强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的正确“打开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责任编辑: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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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弃棍棒教育是对父母的底线要求
时间:2021-03-08 17:35来源:中国妇女网 作者: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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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这一条款也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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