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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灰色收入”“搬家”成漏网之鱼

时间:2014-12-05 10:50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西城伶妹 点击:
乡村干部的“小官巨腐”问题是今年北京整治的重点。
     乡村干部的“小官巨腐”问题是今年北京整治的重点。记者昨日从市纪委了解到,多个区县专门出台措施,严肃查处“小官巨腐”。如密云县规定,在案件初核阶段,就要对被举报人的家庭成员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掌握。(新京报 12月3日)
       “小官巨腐”不容小觑。有句老话形容说山高皇帝远,在基层,一些基层干部“手握重权”可谓是霸气十足,在他们面前法律法规如同白纸、监督管理体制如同虚设,公款就如自己的私房钱,使得手中的权力成了脱缰的野马。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地一个会计竟挪用资金达1.19亿,他们原本只是不在行政序列的“官”,竟然能侵吞国家和集体的巨额资金,令人。
      “小官巨腐”危害不可低估。由于“小官”身处老百姓中间,往往对群众利益的伤害更直接,性质更恶劣,危害性也更大,进一步疏远党群干群关系,还破坏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因此笔者认为:各级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并对基层干部腐败实行零容忍,尤其要把那些不在行政序列内的村干部也列入监督范围。
     严防“灰色收入”“搬家”成漏网之鱼。全国应该积极推广密云县在案件初核阶段,就要对被举报人的家庭成员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掌握的做法。避免一些“小官”为了逃避追查怀着侥幸的心理,将一些“灰色收入”“搬家”,通过不正当途径转移到其配偶或者子女名下,造成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巨大损失。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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