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在宜川壶口镇坠河,必须严厉问责

时间:2020-05-07 15:09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既然发生了极其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那就必须在深刻反省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绝不能让4个人的生命在黄河里打水漂。
      5月2日16时20分左右,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壶口镇昝家山村黄河大桥下游约700米处发生一起坠河事件,4人落水后被冲走。昨天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宜川县宣传部了解到,目前搜寻工作仍无进展,现场搜救仍在继续(人民网2020年5月5日)。
    全国经济在遭受新冠肺炎病毒严重影响之后,的确需要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狠抓复工复产的各项经济工作。但是,复工复产的各项经济工作必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到位。只有依法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好,复工复产才能让国家、集体与个人共同受益;只有在复工复产中向管理要效益,才能把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的岗位责任制贯彻落实到每个人的实际行动上,绝不仅仅是装模做样的标语和口号。
    如果哪个地方发生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那就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一级一级实施责任追究,那就不能让责任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就不能让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隐瞒事实真相,逃避党纪国法的严厉问责。就此来说,发生在陕西宜川县壶口镇昝家山村黄河大桥下游约700米处的4人坠河事件,就必须从下到上一级一级实施责任追究倒查,不管涉及到哪一级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铁面无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尤其是旅游行业,必须把广大游客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言行,并把党纪国法当成一面镜子,并自觉接受党纪国法约束,并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和社会各界与新闻媒体的广泛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让上级领导做给下级看,才能让上级领导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的榜样发挥出示范作用。如果上级领导干部光说不做,光玩嘴皮子,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不能认真贯彻落实到位,就不能在旅游景区的危险地段依法做好安全警示标识,就会在景区的危险地段忽略专人值守,就会给广大游客埋下生命安全隐患。
    既然发生了极其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陕西宜川县黄河壶口旅游景区就必须积极主动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就不能极力推卸责任。故意推卸责任,那就是极其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犯罪行为;既然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陕西宜川县的旅游主管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就必须各司其责,尽职尽责,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的相关规定坚决查清事故真相,绝不能让4个人的生命白白送死。必须以4个人的生命为代价,让宜川县和陕西省的旅游行业从中引以为戒。只有让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敬畏党纪国法权威,并珍惜和尊重每一位游客的宝贵生命,才能让广大游客的生命安全真正受到党纪国法保护。
    既然发生了极其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那就必须在深刻反省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绝不能让4个人的生命在黄河里打水漂。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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