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市场上的山寨货现象已有多年历史,这一现象能够进入“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足见其现实普遍性。(2月14日,澎湃新闻-社论) 像春节这样的传统节日,置办年货、走亲访友,少不了要购买商品,相比城市市场,农村市场上的各类山寨货更是不计其数,像“汰洁”“太白兔”“大个核桃”,这些商品鱼目混珠,让消费者傻傻分不清楚。山寨货之所以能够长期流存于农村市场,不仅仅是因为农村、城市消费水平差异,更重要的原因是农村市场监管薄弱与消费者产权意识不强。 一方面,农村以老人和小孩占比居多,他们对商品的辨识度低,辨别山寨货的能力相对较差,加上山寨货占有价格优势,使得山寨货凭借相似的包装或名字在农村市场站稳了脚跟;另一方面,农村市场执法力度薄弱,单靠执法人员,往往抵不住山寨货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山寨货流转于市场,对社会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首先,山寨货在售价方面打压正规厂家,扰乱正常的商品市场秩序,使得商品市场紊乱。其次,仿冒产品质量低下,没有信誉保证,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整治山寨货,不给它们留存的机会,我们还有很多需要做的。 一是市场监管力量既要强硬也要长效。首先,监管部门应该履职尽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者,从根源处斩断山寨货,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真正做到为消费者谋福利。其次,加大查处力度和查处范围,尤其是在节假日、逢场日的农村市场,更应该加派人员进行巡查,不要让农村市场疏于监管,使得山寨货有机可乘。再次,提供便捷的商标注册服务,宣传引导商家积极注册商标,提升商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通过开展“3.15”宣传活动进学校、进商场、进社区,提升广大群众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辨识能力,让群众知道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企业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对商标进行注册。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与其他商标类似,误用他人商标,还可以通过注册商标的方式,加强对自身的保护,一举两得。 三是广大群众要提升辨假识假能力,对于山寨货要坚决抵制,同时将情况反映给当地的监管部门,保护自身的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拓宽了收集信息的渠道,维护了市场的良性发展。 改革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发展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为了我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更应该杜绝山寨货,共创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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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山寨货,保护消费者利益
时间:2019-02-20 12:41来源:评论网 作者:牟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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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上的山寨货现象已有多年历史,这一现象能够进入“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足见其现实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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