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村官权钱交易何以无法无天?

时间:2015-08-05 15:26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未经全体村民集体表决,低价出租村内200亩土地,引发村民不满,多年来不断信访。记者昨日从佛山中院获悉,禅城祖庙街道敦厚村原村委会主任陈炽荣收受他人4 0万元的好处费,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审被判五年六个月

 

  未经全体村民集体表决,低价出租村内200亩土地,引发村民不满,多年来不断信访。记者昨日从佛山中院获悉,禅城祖庙街道敦厚村原村委会主任陈炽荣收受他人4 0万元的好处费,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审被判五年六个月。(8月5日《南方都市报》)

  村主任未经村民同意,低价将200亩的集体土地出租给开发商,以此换来开发商送给的40万和帮其移民超生。可以说把其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暴露无遗。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就这样一个连官位都“无品”的村官,怎么干起权钱交易来也是肆无忌惮,无法无天?

  首先从政策上来说,虽然,近年来中央出台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相关文件,农村土地出租已成为促进村民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但是,土地流转的原则之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未经村民表决同意出租土地,显然是违背了这一原则要求,而低价出租土地又怎样实现让村民收入快速提高的目的,岂不是与中央的政策精神背道而驰。

  又从法律方面来说,不管是我国宪法还是物权法等,都规定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既然如此,那作为村主任不经过村民集体同意,而私自低价出租土地,显然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这法治社会,难道村主任就是以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给村民塑造了一个依法办事的反面典型。

  再从权的角度来说,村主任是村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一把手”,而村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有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因此,作为村主任的履职应对全体村民负责。不征求村民意见,不经全体村民集体表决,就将200亩集体土地低价出租给开发商,显然是将村主任的权力凌驾于村民之上,完全可以说其心理对村民无一丝敬畏。

  让人纳闷的是,一个小小的村主任,为何敢于置党的政策于不顾,置法律法规于脑后,置村民民意于不管,其胆量何来?是上级的监管缺失还是村主任官小权大?200亩的集体土地就凭村主任作主低价出租给开发商,作为负有土地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难道不应反思?

  笔者认为,就该事件而言,不置可否的是权力失去了制度笼子的约束,乡镇的监管、村民的监督、村委会的把关都打了水漂。正是该村主任的权力欲无限膨胀,才有了其无法无天,大肆权钱交易的行为发生。虽然其依法受到了查处,但其给村民所造成的损失,给集体造成的影响却是难以弥补的。因此,如何从制度的改革完善和落实上来加强对村官的监督管理,值得有关部门的思考。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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