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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主任详解中央纪委机构改革方案

时间:2014-04-16 11:44来源:人民网 作者:未知 点击:
编制不增 反腐提速,经过两次改革,中央纪委共增加了4个纪检监察室,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人员增加了100多名,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强化。“但中央纪委不是通过增加机构、编制数量来完成的。”张纪南分析了中央纪委两次机构改革的4个突出特点。


  今年3月,中央编办批复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中央纪委的机构改革是如何进行的?改革有何特点?4月15日,中央纪委常委、中央编办主任张纪南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详解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的机构改革。

  反腐形势严峻是改革的出发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内设机构进行了两次调整改革,整合综合室局、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室局、新设了内部监督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应该说中央纪委对内设机构进行的调整改革是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步。”张纪南表示,这明确了机构职责,创新了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也是落实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的具体措施。

  张纪南还分析了中央纪委对内设机构调整改革的三方面原因。

  “目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张纪南说,纪检监察机关迫切需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深化机构改革,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上来。其次,两次改革都是紧紧围绕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再次,也是通过改革,整合、新建相关厅室,在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查办案件等方面强化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提高效能。

  聚焦主业,增加机构,不增编制

  经过两次改革,中央纪委共增加了4个纪检监察室,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人员增加了100多名,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强化。“但中央纪委不是通过增加机构、编制数量来完成的。”张纪南分析了中央纪委两次机构改革的4个突出特点。

  “转变职能,聚焦主业是一大特点。”张纪南表示,改革后,中央纪委的纪检监察室由8个增加到12个,执纪监督相关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分别占到内设机构总数和人员编制总数的近70%。可以说,中央纪委更加聚焦纪检监察这一主业。

  “而最为突出的特点是,两次改革后,保持了内设机构总数、行政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总数‘三不增’。”张纪南说,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的增加是通过内部挖潜进行的,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现有编制效能。

  转变方式、全面履职的特点也十分突出。张纪南指出,中央纪委这次不仅增设了4个纪检监察室,而且对纪检监察室的职责进行了充实调整。在干部室的基础上组建了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的基础上组建了宣传部,有利于其全面履职。

  针对新设立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张纪南说:“正人先正己,用铁的纪律来打造过硬的队伍。”这次改革的第四个特点就是严格管理,完善机制。中央纪委通过加强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形成了监督管理的闭合系统,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中央纪委也更加注重自身的监督,严格管理。

  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次创新

  “中央纪委两次改革都是‘因职设岗,因责配编’,提高组织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盘活机构编制的现有存量,充分发挥现有编制的效能,这就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种创新。”张纪南分析说。

  张纪南表示,机构改革应紧密联系实际,贯彻中央精神。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突出,中央纪委就突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铁面执纪和监督问责。在思路上,明晰工作职责,科学设置内设的机构,减少职能的交叉,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方法上,整合职责相近的部门,增设纪检监察室和内部监督机构,优化了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体现了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流程优化要编制、向提高效能要编制,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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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纪委

  内设机构进行改革调整

  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均保持不变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王昊男)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纪委获悉:经报请中央纪委组织部同意,北京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北京市编办批准,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据了解,在这次改革中,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均保持不变。

  据悉,这次改革参照了中纪委改革的方案。

  整合6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和信访室合署办公,信访室不再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举报中心牌子。

  增设4个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增设第七、第八、第九纪检监察室,组成9个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联系市级单位,第五至第九纪检监察室联系区县。

  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

  更名3个内设机构:案件管理室更名为案件监督管理室;政策法规室更名为法规室;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撤销1个内设机构:撤销预防腐败三室。

  专家点评

  四大亮点 功在垂范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内设机构进行的两次调整改革,备受关注。其最大的亮点有四:

  一是正人先正己,率先垂范。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历次机构改革,都没有彻底摆脱“精简——膨胀”的怪圈,主要源于《编制法》的缺位,使得中央机关的编制难以控制。此次中纪委改革着眼于盘活机构编制存量,优化人员结构配备,保持了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三不增”的目标,为机构改革树立了典范。

  二是步子大且稳,切中要害。围绕中心工作进行改革,是此次中纪委机构改革最为明显的特征,反映出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优势力量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

  三是增事不增编,增效不增人。围绕中纪委监察部职能的转变,有些工作得到强化,如按行业、区域进行巡视等,但并未限入增事增编的窠臼。同时,十八大以来不到两年所取得的反腐成就,也反映出中经委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却并非通过增加人员编制实现。

  四是主辅配比合理,层次清晰。进一步聚焦反腐中心任务,使核心工作、中心工作与辅助工作保持合理的比例,一改“业务部门三五个,辅助机构一大堆”的被动局面,客观上起到了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机构改革一定要避免跌入通过向下级“借调”人员,“曲线增人增编”的泥淖。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解志勇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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