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人民日报社记者敲诈案必须依法严惩

时间:2020-09-06 16:30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针对这起假记者敲诈案不能就事论事,必须依法实施全面问责,才能让假记者的敲诈伎俩彻底被揭穿,并依法得到彻底根除。
     近日,按照公安部“净网2020”和打击“网络水军”专项战役统一部署,江苏常州公安机关会同武进分局组成专案组,成功侦破张某明“网络水军”团伙敲诈勒索案,先后在江苏南京、安徽马鞍山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依法扣押作案设备39部,依法关停、封堵相关非法网站,冻结、查扣涉案银行卡、汽车等财物(人民网2020年7月23日)。
       对于张某明等人冒充人民日报市场报等网络媒体记者实施敲诈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实施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这些欺世盗名的“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嫌疑人,严重扰乱了新闻媒体的采访秩序,严重败坏了人民日报作为权威新闻媒体的形象。公安机关要顺藤摸瓜彻底端掉假记者的老窝,绝不能让假记者逍遥法外。只有依法追究其法律刑事责任,才能依法净化新闻媒体队伍,并依法维护新闻媒体依法行使新闻采访的正当权益,并依法消除假记者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
     新闻记者是我们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采访权利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保护,任何和个人不准非法干扰和阻止新闻记者的采访工作。但是,绝不允许居心叵测的假记者欺世盗名,并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实施非法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必须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和及时报案,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将其一网打尽。
    受害者不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必须鼓起勇气向公安机关及时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假记者实施敲诈的违法犯罪证据。对于向假记者提供非法服务和敲诈便利的互联网运营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厉问责。对于隐瞒真相,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假记者敲诈行骗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将其绳之以法,绝不能让假记者及其包庇纵容者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假记者公然违法犯罪,与互联网运营商一切向钱看的唯利是图思想有着密切关系。这说明,某些地方政府的网信监管部门没有依法履职尽责,犯有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罪,必须按照党纪国法实施严惩。只有把互联网运营商真正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假记者才能无法利用互联网招摇撞骗和扰乱社会秩序。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针对这起假记者敲诈案不能就事论事,必须依法实施全面问责,才能让假记者的敲诈伎俩彻底被揭穿,并依法得到彻底根除。否则,假记者就会“死灰复燃”,并改头换面和“花样翻新”地在全国各地行骗。这就需要公安机关耐心细致地开展破案工作,不能为了急于结案而破案,必须从依法认真破案的角度提高依法办案的质量,并积极主动会同其它部门联合办案,才能彻底铲除假记者行骗的土壤和环境,才能把依法治国提高到一个新的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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