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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拿村民钱组织旅游,胆从何来?

时间:2013-12-09 10:55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村官用公款组织旅游在时下已不是新闻,近来媒体也多有报道,但该事件中的村官却是挪用村民的危房重建款,这不得不让人惊讶。

 

  记者从南充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违规用公款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包车到广安某景区参观旅游一天,南充市顺庆区双桥镇白鹤沟村党支部书记彭某某、村主任彭某某、村会计陈某某受到顺庆区纪委的查处:一人被撤销党内职务,二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2月6日四川日报网)

  村官用公款组织旅游在时下已不是新闻,近来媒体也多有报道,但该事件中的村官却是挪用村民的危房重建款,这不得不让人惊讶。 "八项规定"出台已快一年,这里的村官居然面对中央三令五申还如此闲情逸致,竟明目张胆地拿着村民的危房重建款去组织旅游,这般大胆到底是为什么?

  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在明明知道村民危房建设急需资金的情况下,居然擅作主张,打起了危房重建资金的主意,公然组织村里的党员和村民代表外出旅游,其目的不言而语。时下,正是村组织三年一届换届的关键时期,如此行为的真正意义明眼人都知道。可试想,对村民危房重建款都能动用的村官,还能花钱让党员和村民代表旅游?俗语说得好,无利不起三更。因此,组织旅游或不是本意,真正想的是花公家的钱去赢得"人心",有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支持,以便今后手伸得更深,可何曾想到"人心"未得反失民心。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不是一天两天,为何在该村贯彻落实就这么难,难道村支书、村主任对规定置若盲闻?竟然对收取危房重建款玩起了村干部集体商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春风吹遍神州大地,难道这里的村官认为那是县处级以上干部的事,离自己很远?面对党纪党规丧失原则,面对群众丢掉情怀。于此,笔者也不得不问,一同去旅游的党员和群众代表,难道对村民就没有愧疚?难道对村干部的监督就没有责任?

  收取危房重建款组织公款旅游,不仅愧对上级组织的期望,而且辜负了群众的信任,其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受到查处也是咎由自取。笔者认为,欲得民心,还得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着手。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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