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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者”必须严惩,“举报者”亟待保护

时间:2017-03-03 10:13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迷迭香 点击:
近期,广东省纪委督办查处了一起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典型案件,相关违纪人员受到处理,举报人的名誉得以恢复、职务和待遇得到落实。据了解,该举报人是通过匿名举报的形式反映相关问题的,被举报人却违规调取邮局监控查找到举报人,对其打击报复,该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近期广东省纪委督办查处了一起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典型案件,相关违纪人员受到处理,举报人的名誉得以恢复、职务和待遇得到落实。据了解,该举报人是通过匿名举报的形式反映相关问题的,被举报人却违规调取邮局监控查找到举报人,对其打击报复,该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何为匿名举报?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具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匿名举报原是通过举报这种形式帮助被举报人正视问题,然而一些心怀不轨、心胸狭隘的被举报人不但不能正确对待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反而利用各种途径查出举报者,采取非法手段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笔者认为,对待被举报人这样欲盖弥彰的打击报复行为我们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保护好匿名举报者的隐私,才能更好的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作用。一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采取开设网络监督平台、专项监督检查、走村入户下访等方式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监督威力。二是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访举报查核流程,着力保护匿名举报者个人隐私,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从严从实查清举报的问题。三是实行双重责任追究制,对被举报者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伙同打击报复的一并处理。四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杜绝设障逃避监督的行为,防止出现人为暗箱操作的现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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