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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出“大招” 伏高价“药魔”

时间:2017-02-10 11:44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俊松 点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7条改革措施,各项“大招”直指药价虚高、急需药品短缺等拦在医改路上的“妖魔”。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7条改革措施,各项“大招”直指药价虚高、急需药品短缺等拦在医改路上的“妖魔”。

  大招一:以“两票制”扼杀“层层加码”毒瘤

  《意见》指出,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

  何为“两票制”?

  一句话来说,就是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也就是说,药品从药企到医院,只需经过一个“中间人”。

  根据部署,今年将在江苏、安徽、福建、上海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200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全力推进“两票制”。

  曾经,我国众多药品生产企业采用的是代理销售的模式,药品从生产厂家到医疗机构存在诸多环节,每多一个环节,就多了一个“层层加码”的机会,药价节节攀升。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就说:“药品销售到医疗机构价格抬高,一方面老百姓要多付钱,另一方面医保基金要多付钱,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

  而实行“两票制”,目的就是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药品流通环节健康发展的程度,直接关系到降药价“虚高”的成效。

  同时,环节减少了,监管也更容易。《意见》指出,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要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这就意味着,药品从生产厂家到医院,医院进的是什么价、卖的是什么价,税务部门“看票”便可得知到底加了多少价。

  

  大招二:以“医药分开”挤出药价“水分”

  医药不分家也是高药价的一个主要推手,一些药品的出厂价和中标价可以相差数十倍。巨额利益不仅是压在患者身上和医保体系上的稻草,也极容易导致涉药腐败。

  2016年底,央视曝光了多起医生吃回扣事件,有医生拿的回扣甚至占到了药价的30%以上。而2013年法院审理我国药品领域跨国反腐第一案时,葛兰素史克中国高管也曾言,助推其药价虚高的运营成本高达20%30%

  为进一步挤出药价“水分”,《意见》指出,要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包括统筹推进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到零售药店购药等改革,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等多项举措。

  《意见》提出,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这些举措都是为了进一步破除医、药之间的“捆绑”关系,引导和鼓励医院处方外流。

  同时,《意见》还提出,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这一举措旨在打通处方与零售药店的医保联系,如果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不能在零售药店获得报销,处方就依然会在医疗机构内部“消化”。

  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还需要降低药品收入的减少对公立医院收入的影响。要知道,2015年,全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了39%。《意见》给出的解决方法之一,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此前,各地已在探索科学合理的补偿方式,加快财政、医保、控费等方面的改革步伐。据了解,一般价格调整补偿70%85%,政府投入补偿10%20%,医院自身消化5%10%

  

  大招三:以“合理用药”突出“基础款”药品

  成本只要几元钱的药品,零售价却达到几十元甚至上百元,而让这些高价药从药房走到病人手中的,则是医生手中的笔。在利益的诱惑下,善开“大处方”的笔让有的医生获益颇多,然而损害的却是患者的权益、以及医生的医德。

  “药是医生开出来的,要控制好‘医生手上这支笔’。”中国药科大学教授丁锦希如是说。

  如何控制好这支笔?《意见》指出,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用药的标准不再是能否带来效益,而是临床的综合评价,国家卫计委将组织这项工作。

  一旦医生不合理用药,则会被公示、约谈。卫生计生部门也会对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

  丁锦希认为,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这些举措将有利于实现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基础款”药品的使用和临床评价体系,能够减弱医生开处方时的自由度,医疗过程与药品利益的关系也会因此弱化。医生不再纠结于职责与用药经济之间的矛盾,而是踏踏实实做业务。对于患者而言,用药成本也将大大减少。

  大招不断,“全链条、全流程”发力

  除了上述措施,《意见》还放出了诸多“大招”,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

  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对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加快审评审批;

  鼓励新药研发,促进新产品、新技术和已有产能对接;

  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重点监控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的使用;

  积极发挥药师作用……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表示,无论是生产、流通还是使用环节,一系列举措坚持“标本兼治、协同突破”。目的就是建设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促进药品价格合理,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让广大老百姓看得起病。(陈俊松 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经济参考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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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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