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不是谁家后院“私具”

时间:2019-05-15 12:01来源:评论网 作者:李芳 点击:
问责是一项严肃的且具备较强政治性和政策性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干部动辄就启用问责的不严肃、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违背了“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初衷。问责只是为了激励干部担当的手段之一,但绝不能把它当作干事创业中的“万能钥匙”,更不能沦为某些领导
    没有进行调查了解,没有履行任何手续,一气之下就要求问责,不仅我们工作不好开展,也搞得基层干部怨气很大。”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指出,一些地方在问责时不依法纪制定的程序规范,用“拍脑袋”处理的不良现象。(2019年5月7日,怀化日报)
    问责是一项严肃的且具备较强政治性和政策性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干部动辄就启用问责的不严肃、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违背了“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初衷。问责只是为了激励干部担当的手段之一,但绝不能把它当作干事创业中的“万能钥匙”,更不能沦为某些领导的“私人器具”随意滥用。
  问责是权责对等,是政治文明的体现。所以,当工作推进中、管理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去了解问题出在哪里,根源是什么?不能搞为了迎合个别领导的心意,为了完成上级的任务,为了让某件事件有个交待......不管来龙去脉、不问清红皂白就“祭出”问责法宝,往往这种问责的不到位或越位,让躲避责任的人心存侥幸更加肆无忌惮;挫伤了无责者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问责变得含糊且随意,失去了原有的严肃性、权威性。
   问责不是某些领导“拍脑袋”“拍桌子”的决定,问责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决定了问责必须建立在合理、合法基础上。所以,在实施问责时既不搞避重就轻,也不搞拿着鸡毛当令,更不搞迎合某些当权者口味,只有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依照党纪法规、牢牢把握政策”的程序启用问责,才能杜绝个别领导将问责当作打击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压迫下级服从自己意图的“私具”,才能杜绝受问责者的不理解与误解,从内心接受和服气,达到惩教的目的。
    问责不是一责了之,除了对失责者给予应有的惩处外,更要通过惩治让其他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做到职责对等,而“责”的方式则决定了效果,对失责者不能以一纸决定或“非打即骂”等简单粗暴方式开展问责,要注重思想教育和帮助,对问责后表现好、能力强、影响期满的要按任用程序大胆启用;对于一蹶不振、有抵触情绪的要坚持耐心教育和扶助,不搞歧视、不搞特殊,才能逐步消除“干得多不如干得少,干得少不如不干”的心态,才能收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约束与激励的双重效果。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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