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篮子”捞利益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时间:2018-11-01 10:46来源:评论网 作者:雅慧 点击:
“提篮子”是一个反腐新词,指的是一些人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充当中介,借助权力效应为自己和他人站台,从中牟取私利,其实就是“空手套白狼”。
       “提篮子”是一个反腐新词,指的是一些人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充当中介,借助权力效应为自己和他人站台,从中牟取私利,其实就是“空手套白狼”。(新华网 10月31日)
       以常德市鼎城区委原书记刘某为例,他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打招呼,帮助其特定关系人赵某替他人承揽工程、赵某从中收受介绍费20万元;帮助其弟替他人承揽鼎城区江南沅江风光带建设工程,其弟收受承建商杨某某财物100万元。2017年5月,刘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某“提篮子”为他人牟取利益是典型的公权私用行为。刘某身在其位,不谋其政,反倒是在职权上打“小算盘”,中饱私囊,捞尽好处,该行为显然已经淡忘了入党誓词,将人民利益抛之脑后于不顾。
     笔者认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注重加强党性锤炼,明确党的宗旨,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腐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不逾越纪律的“红线”;党员干部应清楚地认识到“公权姓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只有坚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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