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献上“康乃馨”

时间:2019-05-13 12:06来源:评论网 作者:李文基 点击:
在这特殊的节日,党员干部更应勉励自己,常怀感恩之心,强化组织意识,坚持群众路线,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好人民的勤务员,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继续前进。
      5月12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母亲节。党员干部在这特殊的日子,应该向自己的母亲献上“康乃馨”,感谢她的养育之恩;党员干部在这特殊的日子,应该向党组织献上“康乃馨”,感谢组织的培养;党员干部在这特殊的日子,应该向人民群众献上“康乃馨”,感谢群众的信任。
     在现实生活中,少部分党员干部毫无感恩意识,在领导面前点头哈腰,在母亲面前恶语相向,对母亲的无私奉献漠然受之;少部分党员干部毫无组织意识,以个人为中心,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组织之上;少部分党员干部毫无群众意识,重痕迹轻实绩,背离群众路线。因此,党员干部献上“康乃馨”,符合实际,顺应民心。
    党员干部向母亲献上“康乃馨”,常怀感恩之心。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习近平总书记是一个知道感恩的人,他曾说过,感谢革命老前辈的培养和梁家河父老乡亲的照顾。只有懂得感恩的人才能在奋斗中明确方向,只有懂得感恩的人才能找到人生真谛,只有懂得感恩的人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们应向总书记看齐,常怀感恩之心,感恩生我们养我们的母亲,向他们献上“康乃馨”。
    党员干部向组织献上“康乃馨”,强化组织意识。党组织是党员干部的家,党组织给党员干部无微不至的关怀,给党员干部全方位的培养,给党员干部实现梦想的途径。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党员干部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党组织力量是无限的,党员干部应化关怀为动力,化培养为潜力,化梦想为希望,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强化组织意识,向党组织献上“康乃馨”。
    党员干部向群众献上“康乃馨”,坚持群众路线。习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应该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应多下基层,多做实地调研,践行人民公仆的使命与责任。党员干部心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向群众献上“康乃馨”。
    在这特殊的节日,党员干部更应勉励自己,常怀感恩之心,强化组织意识,坚持群众路线,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好人民的勤务员,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继续前进。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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