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北京实际,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启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分类评价标准、畅通晋升渠道、创新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 据了解,中职学校教师系列是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教研机构等职业教育一线教师进行评价,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渠道。《实施办法》明确,将原来实行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和中小学教师系列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同时,打破中职教师职业发展“天花板”,增设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正高级讲师和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实施办法》将中职教师分为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两类,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对于文化课、专业课教师,重点评价其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技能比赛组织、指导学生参赛成绩等教书育人方面的工作实绩;对于实习指导教师,重点评价其在实践教学、实验实习课程教改、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教改、实验实训室建设、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指导学生参赛成绩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在职称评审时,区别不同情况,教师可将教案教材、教研报告、调研报告、培训服务案例报告、发明专利、教研教改论文、行业标准、指导竞赛成绩等作为评价条件。(记者 解丽) (责任编辑:佚名) |
高层论坛 | 省部长论坛 | 理论探索 | 强国论坛 | 党政建设 | 政策研究 | 军事纵横 | 区域发展 | 风云人物 | 时事观察 | 小康中国 | 海峡两岸 | 艺术纵横 | 文明时代 | 本站专访 | 房地产风云 | 外商投资 | 企业风云 | 城市评论 | 新闻评论 | 经济评论 | 时政论坛 | 国际论坛 | 民生论坛 | 深度看点 | 财经论坛 | 教育留学 | 传统文化 | 科技探索 | 母婴频道 | 征婚交友 | 时尚购物 | 评论电视 | 评论电台 | 民风民俗 | 国学儒风 | 妇女儿童 | 糖酒文化 | 航空航天 | 中评音乐 | IT数码 | 美食频道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云南 | 辽宁 | 黑龙江 | 湖南 | 安徽 | 山东 | 新疆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湖北 | 广西 | 甘肃 | 山西 | 内蒙 | 吉林 | 福建 | 贵州 | 广东 | 青海 | 西藏 | 四川 | 宁夏 | 海南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 陕西 | 运动竞技 | 新硬件时代 | 消防应急 | 雄安新区 | 粤港澳大湾区 | 一带一路 | 物联网 | 欧洲频道 | 非洲频道 | 亚太聚焦 | 两会频道 | 澳洲频道 | 国际经济 | 美洲频道 | 财富领袖 | 晚霞溢彩 | 人社保障 | 特色小镇 | 互联网+ | 国际交流 | 科技创新 | 实业发展 | 网络金融 | 产业联盟 | 脱贫攻坚 | 投资发展 | 智慧城市 | 科技工业 | 会议专题 | 聚焦海外 | 新疆建设兵团 | 民政工会 |
北京职称再次改革 中职教师可评正高
时间:2020-11-11 15:55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次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北京实际,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启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分类评价标准、畅通晋升渠道、创新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 图片文章
- 精彩文章
-
- 四川省要求各地精简就业见习申请材料,优化兑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申请就业见习时,见习岗位不得设门槛;因疫情中断见习的,可以...
- 北京职称再次改革 中职教师可评正高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
- 新职业人才培养“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新职业人才的培养需要提速,但是不可能速成。新职业教育在迈开大步向前走的同时,还要...
- 付费自习室——那些小格子里的扩张梦
这些自习室的基础设施很相似,通常是联排书桌上竖着一道道高隔板。每个独立的空间都不...
- 四川省要求各地精简就业见习申请材料,优化兑
- 中央文献网
- 中国全国人大
- 中央统战部
- 中共中央党校
- 毛主席纪念堂
- 邓小平纪念馆
- 中国台湾网
- 中央档案馆
- 中央综治委
- 中央编制办
- 中国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最高检
- 解放日报网
- 中国外交部
- 中国国防部
- 中共青年团
- 国家发改委
- 中国教育部
- 中国科技部
- 中国工信部
- 中国国家民委
- 中国公安部
- 中国监察部
- 中国民政部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社保部
- 中国国土部
- 中国环保部
- 中国住建部
- 中国交通部
- 中国铁道部
- 中国水利部
- 中国农业部
- 中国商务部
- 中国文化部
- 中国卫生部
- 国务院法制办
- 国务院新闻办
- 国务院扶贫办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家防腐局
- 中国人民网
- 中国新华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网网站
- 中国光明网
- 中国日报网
- 美国美联社
- 俄通社塔斯社
- 法国新闻社
- 中国新闻网
- 中央联络部
- 紫 光 阁
- 中纪委监察部
- 路透社中文网
- 京东商城网
- 英国国通社
- 有 券 网
评论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