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中俄“海上联合—2016”军事演习的中俄双方参演舰艇,15日离开湛江某军港,前往预定海域集结。这标志着此次联合军事演习正式进入海上联合行动实施阶段。 14时许,中国海军广州舰、黄山舰、郑州舰缓缓驶离码头。随后,其他参演舰艇也陆续启航前往预定海域。 此次演习,中俄双方共派出水面舰艇13艘、潜艇2艘,固定翼飞机11架、舰载直升机10架,海军陆战队员256人以及部分两栖装甲装备。 根据联合演习计划方案,联演分为演习准备阶段、海上联合行动实施阶段和演习总结阶段。 演习准备阶段主要在岸港展开。期间,中俄双方参演人员先后进行了图上推演和交流研讨,两军陆战队员进行了多次联合训练。 在海上联合行动实施阶段,中俄双方参演舰艇将分成红方和蓝方,并首次以“背靠背”方式开展对抗演练。其中,红方由2个中俄混合舰艇编队、1个登陆群、1个航空兵群组成。导弹驱逐舰广州舰和“维诺格拉多夫海军上将”号驱逐舰分别为2个编队的指挥舰,昆仑山舰为登陆群指挥舰。蓝方由导弹驱逐舰郑州舰、2艘潜艇、数架歼轰—7A飞机、1架舰载警戒直升机和数十名海军陆战队员组成。郑州舰是蓝方指挥舰。 在未来几天时间里,中俄双方将先后进行联合防空、联合反潜、联合保交、联合海空寻歼、联合立体夺控岛礁、联合搜救、联合登临检查、锚地防御、实际使用武器等多项演练科目。其中,联合立体夺控岛礁是中俄两国海军首次实施的联合演练科目。 军事专家张军社认为,从联演的科目设置来看,充分展现出两国两军间高度的战略互信。 (责任编辑:佚名) |
高层论坛 | 省部长论坛 | 理论探索 | 强国论坛 | 党政建设 | 政策研究 | 军事纵横 | 区域发展 | 风云人物 | 时事观察 | 小康中国 | 海峡两岸 | 艺术纵横 | 文明时代 | 本站专访 | 房地产风云 | 外商投资 | 企业风云 | 城市评论 | 新闻评论 | 经济评论 | 时政论坛 | 国际论坛 | 民生论坛 | 深度看点 | 财经论坛 | 教育留学 | 传统文化 | 科技探索 | 母婴频道 | 征婚交友 | 时尚购物 | 评论电视 | 评论电台 | 民风民俗 | 国学儒风 | 妇女儿童 | 糖酒文化 | 航空航天 | 中评音乐 | IT数码 | 美食频道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云南 | 辽宁 | 黑龙江 | 湖南 | 安徽 | 山东 | 新疆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湖北 | 广西 | 甘肃 | 山西 | 内蒙 | 吉林 | 福建 | 贵州 | 广东 | 青海 | 西藏 | 四川 | 宁夏 | 海南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 陕西 | 亚太聚焦 | 晚霞溢彩 | 运动竞技 | 两会频道 | 人社保障 | 欧洲频道 | 国际经济 | 一带一路 | 物联网 | 新硬件时代 | 非洲频道 | 美洲频道 | 澳洲频道 | 财富领袖 | 新疆建设兵团 | 网络金融 | 特色小镇 | 互联网+ | 国际交流 | 科技创新 | 实业发展 | 聚焦海外 | 产业联盟 | 脱贫攻坚 | 投资发展 | 智慧城市 | 科技工业 | 会议专题 | 民政工会 |
中俄“海上联合—2016”军事演习进入海上联合行动实施阶段
时间:2016-09-15 17:10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王经国、吴登峰 点击:
次
参加中俄“海上联合—2016”军事演习的中俄双方参演舰艇,15日离开湛江某军港,前往预定海域集结。这标志着此次联合军事演习正式进入海上联合行动实施阶段。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 精彩文章
-
- 习近平向武警部队授旗并致训词
中央军委向武警部队授旗仪式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向武警部队授旗并致训词...
- 习近平:大抓实战化军事训练 聚力打造精锐作
习近平在视察中部战区陆军某师时强调大抓实战化军事训练聚力打造精锐作战力量 ...
- 练兵正当时!习近平向全军发布训令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全军上下厉兵秣马,练兵正当时。3日上午,中央军委隆重举行2018...
- 中共中央决定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
《决定》明确,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
- 中国军舰首次到访伦敦
两艘中国军舰首访伦敦,既展现了中国的海军硬实力,也为促进中英军事关系,并为中国日...
- 习近平:向军民融合发展重点领域聚焦用力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向军民融合发展重点领域聚焦...
- 习近平向武警部队授旗并致训词
- 中央文献网
- 中国全国人大
- 中央统战部
- 中共中央党校
- 毛主席纪念堂
- 邓小平纪念馆
- 中国台湾网
- 中央档案馆
- 中央综治委
- 中央编制办
- 中国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最高检
- 解放日报网
- 中国外交部
- 中国国防部
- 中共青年团
- 国家发改委
- 中国教育部
- 中国科技部
- 中国工信部
- 中国国家民委
- 中国公安部
- 中国监察部
- 中国民政部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社保部
- 中国国土部
- 中国环保部
- 中国住建部
- 中国交通部
- 中国铁道部
- 中国水利部
- 中国农业部
- 中国商务部
- 中国文化部
- 中国卫生部
- 国务院法制办
- 国务院新闻办
- 国务院扶贫办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家防腐局
- 中国人民网
- 中国新华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网网站
- 中国光明网
- 中国日报网
- 美国美联社
- 俄通社塔斯社
- 法国新闻社
- 中国新闻网
- 中央联络部
- 紫 光 阁
- 自助游网站
- 中纪委监察部
- 路透社中文网
- 京东商城网
- 英国国通社
- 有 券 网
- 中国靓号网
评论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