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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给安全生产再添“防护罩”

时间:2014-12-12 14:47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我爱樱枫 点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与声誉,历来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

         近日,四川省正式出台《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各级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考核、工作决策、应急处置、年度述职、约谈、问责等7项保障机制。(12月11日  四川日报)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与声誉,历来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然而,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触目惊心,引人反思。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都用血的代价一次又一次向人们敲响了沉重的警钟。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追根索源,罪魁祸首无外乎两种:安全意识薄弱和相关部门监管乏力。其实,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在于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淡薄,“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俨然成为一句空话、套话。安全生产重在防范于未然。如果平时不做好防范工作,临到检查时再搞突击,这样的安全怎能有保障?
      我们看到,四川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更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中“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省政府《2014年政府工作重点改革事项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如今,随着《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的正式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又给安全生产增添了一个“防护罩”。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不仅四川,全国各地都应当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好党和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唯有如此,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筑牢安全生产坚固防线。(网友: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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