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冤案必须加大问责力度

时间:2020-08-13 16:03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面对张玉环冤案,江西省的政法机关真该醒一醒了,再也不能稀里糊涂办案了。既然承认张玉环无罪,那就必须对冤假错案实施责任追究,不管涉及哪一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受制于党纪国法的约束和严厉问责,官官相护是行不通的,权大于法的思想是违背党和人民意愿的。只有按照党纪国
       江西进贤县张玉环案近日持续引发关注。1993年,张玉环被指杀害同村两孩童,后来被判死缓。被羁押9778天后,他于8月4日获改判无罪,面对媒体采访,他多次陈述自己当年遭刑讯逼供。8月10日,进贤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汪义华告诉澎湃新闻,对于是否重启二童死亡案调查及对办案人员启动追责,“是公安部门的事”,“要组织定的话才能告诉你”。(央视网2020年8月10日)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必须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对于张玉环的27年冤案必须用党纪国法实施严厉问责。那么,现任领导就必须以党纪国法为标尺,坚决打破前后领导之间的情面。只有对冤假错案严肃问责,才能体现我们党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才能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尤其是造成冤假错案的责任人,必须接受党纪国法的责任追究,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任何人不能逃避党纪国法的责任追究。而且,更不允许寻求任何权力保护伞。
    张玉环冤假错案的时间太长,绝不是逃避责任追究的理由。而且,更不是现任领导对案件不知情推脱责任的理由。错案不仅是进贤县公安和检察机关造成的,而且是进贤县人民法院和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造成的;而且,进贤县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是造成冤假错案的根源。既然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张玉环无罪,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应该带头实施依法问责。尤其是江西省政法委,就应该积极主动召集江西省的公检法司机关研究部署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只有主动启动追责程序,才能彰显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执法水平,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百姓身边。
     张玉环冤案已经给他本人造成了妻离子散的重大精神打击,并让他在经济上变成了一贫如洗。而且,这起冤案直接导致张玉环长达27年不能孝敬父母。这绝不是简单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就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只有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启动问责程序,张玉环的冤案才能真正得到彻底平反,并依法获得国家经济赔偿。
     因为,进贤县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是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不依法问责就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任;因为,进贤县检察机关不深入调查案件真相,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没有尽到依法履职尽责的责任。所以,进贤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中完全是在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审理案件,不是在人命关天的案件中认真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并导致了冤假错案的形成。
更为严重的是,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对案件的复审中并没有对案件的主要犯罪证据进行认真核实,就在想当然的思维状态中形成了维持原判的定论。
    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时曾经强调指出:“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那么,面对张玉环冤案,江西省的政法机关真该醒一醒了,再也不能稀里糊涂办案了。既然承认张玉环无罪,那就必须对冤假错案实施责任追究,不管涉及哪一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受制于党纪国法的约束和严厉问责,官官相护是行不通的,权大于法的思想是违背党和人民意愿的。只有按照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与信任。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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