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蔑视权力—— 每个人都有批评政府的权利

时间:2013-09-30 16:11来源:腾讯网 作者:未知 点击:
一起是德扬诉俄勒冈案。德克·德扬因为违反《俄勒冈犯罪工联主义法》被判有罪。当时,他正在协助筹备一个由共产党主办的会议,被裁定有罪的惟一依据仅仅在于这次会议是共产党召集的。联邦最高法院一致裁决推翻原审判决,德扬无罪。大法官休斯写道:“为讨论合法议题而举行和




在1937年的美国,有两起“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案件被判决。

一起是德扬诉俄勒冈案。德克·德扬因为违反《俄勒冈犯罪工联主义法》被判有罪。当时,他正在协助筹备一个由共产党主办的会议,被裁定有罪的惟一依据仅仅在于这次会议是共产党召集的。联邦最高法院一致裁决推翻原审判决,德扬无罪。大法官休斯写道:“为讨论合法议题而举行和平集会不构成犯罪。同样,为采取和平的政治行动而召开会议也不能被禁止。我们不能给那些坚持举办此类会议的人贴上罪犯标签”。
另一起是赫恩登诉劳里案。安杰洛·赫恩登是佐治亚州一名共产党领袖,还是个黑人,他被控“企图煽动暴乱”。最高法院以5:4的微弱优势推翻了原判决,欧文·罗伯茨在多数意见中写道:“他的共产党内地位及对其他党员的鼓动完全不能构成煽动他人暴乱的企图,如将在党内任要职以及鼓动其他党员的行为定为犯罪,甚至处以死刑,是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不正当的侵犯”。
德扬和赫恩登是幸运的,如果他们生活在1918年的美国,极可能无法幸免。1918年初,美国刚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蒙大拿州颁布了一部《蒙大拿州反煽动叛乱法》,规定凡“散布、印刷、撰写或出版任何对政府、宪法、美国国旗或军服不忠的、亵渎的、暴力的、下流的、蔑视的、丑化的或者辱骂的言论”,均构成犯罪,最高处罚金2万美元及最长20年刑期。
接下来的一年,不少人因此法案而锒铛入狱。其中一位是地产商,仅仅说了一句“因为我不买自由公债也不去扛那该死的国旗,他们就叫我德国鬼子”;一个酒业推销员,声称战时食品管制是一个“天大的玩笑”;更多的不过是在沙龙里谈了谈“国事”。
蒙大拿的爱国狂热只是全国症候的一个例证。事实上,国会在1917年通过了被后人视为扼住言论自由咽喉的《反间谍法》。该法规定,在战争期间,任何人“恶意阻碍美国的征兵或服役”均构成犯罪,并在1918年5月以增补案的形式将《蒙大拿反煽动叛乱法》的文本添入其中。有时,人们也把增补案这部分单独称为1918年《联邦反煽动叛乱法》。这部法案与更早一月通过的“反破坏法”,事实上允许官方逮捕起诉任何批评总统和政府的人。
一位社会主义者、列宁的朋友马克斯·伊斯门发表演讲抨击当时的言论恐怖:“你甚至都来不及想想要讲什么,就被以非法集会的罪名逮捕。你会因为搬弄《圣经》而坐六十天牢,引用《独立宣言》要坐九十天,过不了多久,还会有人因为误引了威尔逊的话而被判处无期徒刑。”

全美陷入因恐惧而掀起的迫害狂潮,人们默认了暴虐的法律、官僚式镇压和社会的野蛮状态。“间谍”在各州被逮捕起诉,持激进观点的教师被解雇,德裔移民广受歧视与刁难(个别还遭受私刑),有些地方甚至禁止演奏德国音乐,不许教德语(加利福尼亚州甚至宣布德语是“一种宣扬独裁、残暴和仇恨的语言”),还把德国泡菜重新命名为“自由白菜”,把汉堡包更名为“自由香肠”。社会上出现了系列民间“爱国组织”,带头铲除“叛徒”。规模最大的是拥有政府基金赞助的“美国保护团”,约有25万成员,他们监视邻里的思想和行动,偷拆邮件,窃听电话,企图清除异己,统一社区思想。
德裔移民之外,爱尔兰后裔和东欧后裔也深受迫害。前者仇视英国并在美国参战前公开表示希望德国取胜,后者曾反对协约国的某些政策。美国国家安全协会的头头公开支持迫害行为,认为“文化熔炉不能真正熔化一切……在熔炉的底部,仍有沉淀的、永远无法熔化的金属存在”,而这些移民,就是熔炉底部的金属渣滓。
1921年,《联邦反煽动叛乱法》被国会取消。它存在的三年时间里,有两千多人因此被起诉。
不过,美国及其制度的伟大之处,不在于不犯错,而在于能纠错。此后的岁月里,将自由视为生命的法律人或智者,在不同的时间说出了下面的话:“一个有序的社会,不能仅仅依靠人们对惩罚的恐惧和鸦雀无声来维系”、“那些为我们所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压制批评不会为民主政府带来更多的合法性”、“在任何一个宪政国家,意见的自由表达是权力的最终来源”。这些金子般的话语,都可以被视作对新闻管制与《反煽动叛乱法》的极有力反驳。
我个人读到最震撼人心的一段话来自霍姆斯大法官。1925年,在吉特洛诉纽约一案中,最高法院判决印发左翼宣言的极端分子吉特洛有罪,霍姆斯对判决结果表示异议。
他写道:“所谓以暴力推翻政府,正是被告和他的左翼团体所抱持的政治信念的一部分,而这一企图并没有带来任何即刻的危险。有人说,本案中的宣言不仅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煽动。事实上,每一种思想都是一种煽动。思想本身就会提供一种信念。因为惟有相信它,才会照着它行动;除非它被别的什么信念所取代,或者在采取行动之初,即因缺乏影响而告夭折……滔滔雄辩可使理智着火。但是,无论你如何看待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份冗长说辞,它都没有机会立即燎起一场熊熊大火。从长远来看,如果宣言中表达的信念最终会被大多数人接受,那么此时言论自由的惟一价值就在于:给它们一个机会,让它们得以表达。”
2006年5月,蒙大拿州长布雷恩·施魏策尔为已过世的因1918年《反煽动叛乱法》获罪的78人平反,州长说:“我很抱歉,祈求宽恕。天佑美国,我们每个人都有批评政府的权利”。


【参考书目】
《言论的边界》:安东尼·刘易斯 著,徐爽 译,法律出版社,2010;
《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王希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美国史(第10版)》:艾伦·布林克利 著,邵旭东译,海南出版社,2009;
《伟大的旁观者:李普曼传》:宋石男 著,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2。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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