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综合>评论>

美欲阻欧盟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外交部回应

时间:2015-12-31 11:09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靳若城 点击:
 所谓替代国制度是指针对来自于非市场经济体的商品,在确定其正常价值时,不使用其出口国商品的实际成本,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作为计算正常价值的方法,所被采用的市场经济国家通常称为“替代国”。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30日表示,希望欧盟模范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采取实质性行动,如期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十五条条约义务。

  陆慷是在当日例行记者会上针对有媒体报道美国官员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向欧盟表达关切做出上述表示的。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美国官员近期多次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向欧盟表达关切,认为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无异于单方面解除欧洲对中国的贸易防御,可能妨碍阻止中国企业在美欧市场倾销廉价商品的努力。

  “我们希望这种说法只是个谣传。维护国际贸易体系的严肃性是世贸组织所有成员的共同责任,也符合各方共同利益。”陆慷说,实际上,这个问题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义务有关。

  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第十五条规定,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数据的做法应当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

  所谓替代国制度是指针对来自于非市场经济体的商品,在确定其正常价值时,不使用其出口国商品的实际成本,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作为计算正常价值的方法,所被采用的市场经济国家通常称为“替代国”。

  陆慷表示,“条约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任何缔约方都不能以国内法为由规避自己在国际条约下的义务,对中国企业采取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歧视性做法。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国一贯认真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各项法律义务,同时也必须享受世界贸易组织赋予的各项权利。”陆慷说。

  近年来,中国同欧盟经贸合作总体发展良好,前景广阔。“我们希望欧盟模范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采取实质性行动,如期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十五条条约义务。这也将有利于中欧经贸关系的发展。”陆慷说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