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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之际要自觉敬畏“条例”和“准则”

时间:2016-07-13 17:03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黄丹 点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注重学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注重学用结合,将两部法规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到当前换届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凝聚正能量。
    在当前换届工作有序开展的大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应该积极、主动学习《准则》和《条例》,带头深入基层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宣讲解读,督查学习贯彻情况,进一步敦促和指导党员干部在当前换届工作中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原则。”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有责任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在当前换届工作面前,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要以《准则》和《条例》为戒尺自觉坚守担当,做畏纪畏规的践行者。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心存敬畏”,不仅仅是为官从政之道和必修之课,也是为人修本之道和必备之德,必须要带头树立“心存敬畏”的意识,并坚守责任担当,积极带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要敬畏法律底线、敬畏党纪底线、敬畏道德底线”。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在为人处世和为官从政中,牢记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和“为民服务”的职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不可不为”,凡事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福祉为上,不做违背民意的事情,为党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换届之际身为国家党员干部要自觉敬畏《条例》和《准则》,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当下从严治党最新的“规矩”、最标准的“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学深”、“学透”、“践行”《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提高自身的操行,始终不忘共产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本能,永葆共产党人的纯正本色。针对换届工作坚决执纪到底、寸土不让。秉承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 坚持狠打重点,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绝不放过一条线索,绝不放过一个案件,绝不放过一个违法违纪人员。对凡是涉及换届问题的实名举报,都进行严密仔细调查,做到一件不漏;凡是经过调查确属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都坚决惩处、绝不姑息;凡是在换届过程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法不责众”。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开始、开展、并结束。
             贵州省铜仁市玉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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